|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荣乌高速公路河口支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SJSG-01) |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工作、预算文件编制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作及后续服务等。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1)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工作(须包含路基、路面)。
2.施工业绩: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工作(须包含路基、路面)。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2025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的任职经历。 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任职经历。 3.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的任职经历。 4.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承担主要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