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对福建医科大学医疗健康科技园\u201c产教融合\u201d合作项目合作方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欢迎国内合格的应选人前来提交密封的应选文件。 1.项目编号:RWZB-2025-387 2.遴选人:福建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遴选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4.遴选单位联系人:江幼宝,联系电话:0591-83505271 5.遴选项目名称、数量:详见《遴选项目一览表》。 6.<\/strong>应选人的资格要求<\/strong>:<\/strong> 6.1.资格说明: (1)应选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遴选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或参照相关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2)为遴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应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遴选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遴选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有关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参照招投标有关法律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应选人,不得参加本遴选项目。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6.<\/strong>2.资格要求:<\/strong> (1)应选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应选人应在应选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应选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应选的可无须提供本函),(应选人应按照第五章\u201c应选文件格式\u201d提供)。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1: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选截止时间前(不含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选截止时间前(不含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2:承诺函: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应选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遴选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第五章\u201c遴选文件格式\u201d)。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详见第五章\u201c遴选文件格式\u201d);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参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应选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选人针对\u201c信用记录查询结果\u201d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应选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具体<\/strong>详见遴选文件。<\/stron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strong> 7.遴选文件<\/strong>的获取<\/strong> 7.1、遴选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strong>,每天8:30-11:3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若有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遴选文件售价:<\/strong>纸质或电子遴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纸质遴选文件与电子遴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遴选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遴选文件获取期限内以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遴选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遴选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应选,未报名将导致应选文件被拒收<\/strong>。 7.3、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strong>; (1)供应商直接至我司购买遴选文件的,须填写《购买遴选文件登记单》; (2)通过邮件方式购买遴选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发布的遴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购买遴选文件登记单》(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及遴选文件编号)填写清楚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rwzb@163.com),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strong>。潜在供应商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遴选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应选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供应商参与应选与质疑。<\/strong> 8<\/strong>.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strong>6<\/strong>年<\/strong>2<\/strong>月<\/strong>13<\/strong>日<\/strong>09<\/strong>:<\/strong>00<\/strong>:00<\/strong>(北京时间)<\/strong>,若有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应选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应选文件送达本章第<\/strong>9<\/strong>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应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strong> 9.<\/strong>开标时间<\/strong>和地点<\/strong>:202<\/strong>6<\/strong>年<\/strong>2<\/strong>月<\/strong>13<\/strong>日<\/strong>09<\/strong>:<\/strong>00<\/strong>:00<\/strong>(北京时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strong>洪山镇<\/strong>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strong>,若有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strong>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strong>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邮编:350001 购买遴选文件联系电话:余燕香0591-87512357 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