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203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参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203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参审)(招标编号:CNGZB-2026-111)已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对甲方集团部分所属企业(单户及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6年度-2030年度财务决算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编制的财务决算报表相关附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数据、开展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或专项复核,出具审计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审阅报告、管理建议书、特殊事项专项报告等,以及按照监管要求出具其他审计、复核、审阅报告资料。
乙方作为参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单户及合并报表、中国黄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子公司单户及合并报表、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子公司单户及合并报表、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300962)本部及各下属子公司单户及合并报表。
具体财务决算的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详见招标文件。
2.1服务地点: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企业所在地。
2.2服务期限:2026年度-2030年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③位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最新一期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前50名之内,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得少于100名。
(2)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接过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近三年承接过A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近三年承接过境外企业年度决算审计业务。
(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现场总负责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及审计小组负责人等主要审计人员均应具有CPA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审计人员数量和经验能够满足中国黄金审计工作的需要。其中: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及现场总负责人)应有10年以上的审计经验,具备充分的专业胜任能力;其他主要审计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
项目总负责人,是指负责本审计项目的总负责人,也应是招标范围内主要公司审计报告的签字合伙人。现场总负责人,是指负责本审计项目现场管理的注册会计师,也应是招标范围内主要公司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每次年审期间,现场总负责人在中国黄金现场工作时间不应少于120个工作日。
项目总负责人、现场总负责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及审计小组负责人等主要审计人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6个月;
2)近3年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3)近1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务院国资委书面警示;
4)国务院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信誉要求:
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业务不得转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或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
7)近3年内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
8)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务院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
9)国务院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编号。第一次招标失败的项目若重新招标,已缴纳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无须重复缴纳费用。
4.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3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进行注册报名。
已注册的供应商登陆中国黄金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 )进行报名。
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申请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状态。
注册及审核存在疑问请致电刘经理010-51323715。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付款凭证,付款凭证必须注明招标编号)、付款成功,经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审核后投标人可在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收款审核人员,杨经理:010-51323719)。
4.4 CA证书购买:
供应商在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上传的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等,均须使用平台专用CA进行签署,未按规定使用有效CA证书签署导致文件无法上传、被认定无效、无法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CA证书办理及使用方法详见平台首页《关于升级中国黄金集团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portal/detail?docid=3f89378a736da84598d1a719760d7ac5&chnlcode=notice)以及操作手册(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portal/detail?docid=e22017a98fd0b62f1912b1cd5fa10c02&chnlcode=download)。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办理集团供应商级CA证书(费用:1000元/个/年)
CA办理的相关问题请致电刘经理010-5132371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13: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
开标时间:2026年3月4日13:30时(北京时间)。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机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鑫桥中路1号院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
项目 负责人: 朱先生
电 话: 010-51323729
邮 箱: zhub@chinagoldgroup.com
电子招标商务平台操作及技术问题可咨询:张经理010-51323713
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相关问题可咨询:刘经理010-51323715
标书费发票开具联系人:李经理 010-51323727
保证金退款联系人(退款函提交项目负责人5日后查询):薛经理 010-513237398.
8. 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CA证书费用、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均汇入以下账号(需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行 号:1022 9003 2062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将于项目结束后按采购编号顺序统一开具,并发至供应商注册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供应商自行登录邮箱下载、打印发票。
9.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10-51323743
电子邮箱:liujintao@chinagoldgroup.com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沛垚
联系电话:010-56353560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