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YC)000286
项目编号:NXRB-NCZ2026003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智能随访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智能随访平台建设项目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800000.00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付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12 14:53:52 至 2026-02-2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05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时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进行查看。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7188588获得帮助。 5.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2号 联系方式:0951-6192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25号三层 联系方式:0951-8995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希来 电话:0951-61920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卢秋雨、崔蓉、王萌萌 电话:0951-8995013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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