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东清置业有限公司、沈阳市东居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为观泉路南-1、-4地块吉利配套园住宅、商业服务配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观泉路南-1、-4地块吉利配套园住宅、商业服务配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
2.2 招标范围:观泉路南-1、-4地块吉利配套园住宅、商业服务配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前期管理(含开发报建工作)、规划及设计管理、成本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工程管理、竣工交付管理、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及客户关系维护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等服务,并进行项目住宅、商业、车位的代销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
2.3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南-1地块,东至:北大营街西侧规划绿线; 西至:望花巷东侧规划绿线;南至:22米规划路北侧道路红线;北至:观泉路南侧规划绿线及用地界线。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南-4地块,东至:北大营街西侧规划绿线; 西至:18米规划路东侧道路红线;南至:北大营西路北侧道路红线;北至:22米规划路南侧道路红线。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2646.26㎡,其中观泉路南-1地块为103196.89㎡,观泉路南-4地块为19449.37㎡(最终以土地证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约333500.00㎡,其中观泉路南-1地块约为278000.00㎡,观泉路南-4地块约为55500.00㎡(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新建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5 服务期限及内容:
代管代建服务期:68个月,自本项目合同签署至项目竣工备案、集中交付后3个月。如因代建方原因导致代管代建服务期超过68个月,则自行免费延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代销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署至可售住宅物业已销售比例达到95%、商业已销售比例达到80%、地下车位已销售比例达到80%(可售住宅(或商业)物业已销售比例=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售住宅(或商业)物业总面积/可售住宅(或商业)总物业面积×100%,其中可售住宅(或商业)总物业面积为本项目全部预售许可证记载的累计住宅(或商业)可销售面积)。
质保期服务期: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防水、供热与供冷等相关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标准执行)。
具体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开展全过程项目管理及代管代建代销服务能力。
3.2具有承担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地产开发管理能力或具有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在线购买方式:访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主页选择【供应商/投标人入口】,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 903 3175(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4.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现场购买提供纸质材料,在线购买提供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满足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4.6投标人应确保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并一直有效,以保证及时接收往来函件并及时沟通反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文件递交,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四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3月5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四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
8.1资金来源:自筹。
8.2质量标准:合格,各项服务达到招标人要求。
9.监督部门
招标人内部纪检部监督(监督电话:024-024-3166611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东清置业有限公司、沈阳市东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70号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24-3166711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林权、王婧彤、刘洋
电话:024-23388575转808、23388491
邮箱:lngczb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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