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2026-2028年加氢稳定催化剂再生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2245,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加氢稳定装置是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的核心装置,采用的是Axens公司开发的加工劣质重油的“T-Star”沸腾床专利技术。其目的是为上游的煤直接液化装置提供循环溶剂油和为下游的加氢改质装置提供合格原料。该技术优势之一是在装置正常运行期间,通过催化剂在线装卸系统能实现反应器内催化剂的在线添加和卸出,保证反应器内催化剂活性水平的恒定,便于操作控制和产品质量的稳定。2025年3月,对加氢稳定催化剂进行了整体更换,催化剂型号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FT-1B 1.1C型镍钼沸腾床加氢精制催化剂。2025至2028年加氢稳定装置预计置换卸出剂约472吨(油含量≤5.0%),现需对卸出剂的待生剂进行烧焦再生,再生后的催化剂用于后期的日常置换。
2.1.2 招标范围:
招标委托处置的是加氢稳定装置卸出待生剂,其产生量及危险废物代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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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危废名称 |
危废代码 |
产生量(吨) |
产废时间 (预计) |
主要成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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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氢稳定催化剂 |
HW50-251-016-50 |
472吨(不含桶) |
0.6吨/天 |
镍、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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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合法合规的危废处置服务及其配套的上门自提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组织装卸、专业运输、配合联单办理、环保协调等)等工作内容,处置单价为包含以上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以再生剂计)。
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招标人库存约165吨(不含含桶重约150吨)加氢稳定待生剂再生。合同期内,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分批次(每批次待生剂不大于70吨)完成后续生产过程中约355吨加氢稳定待生剂(不含桶重约322吨)的再生任务。共计约520吨(不含桶重约472吨)。投标人负责待生剂装、卸车;再生剂包装、装车、往返运输(待生剂运输严格按危废进行管理)。待生剂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政策对“石油产品加氢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251-016-50)”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运输。
2.1.3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根据招标方要求,分批服务。
2.1.5 交货地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类别:废催化剂HW50,废物代码:HW50-251-016-50。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有效的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已完成的单次再生200吨(再生剂数量)及以上油品加氢催化剂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再生报告、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4-21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提供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其他章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认定。
(2)以此类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等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对应位置提供。在投标文件其他章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认定。
(3)技术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详见技术招标文件中“技术初评”“技术详评”的第一页说明。
7.3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邮 编:017209
联 系 人:司慧斌
电 话:0477-8923155
电子邮箱:10510891@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国能大厦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初文英
电 话:0471-3261836
电子邮箱:20102203@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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