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双鹤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双鹤湖中央公园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双鹤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双鹤湖中央公园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双鹤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双鹤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双鹤湖中央公园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370
2.3 招标范围:双鹤湖中央公园劳务外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项目需求快速配置项目经理、消控员、智能化专员、绿化人员、客服人员、修剪工、保洁员、维修人员、安保人员、水系人员、驾驶员等业务相关岗位专业人员;涵盖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缴纳社保、保险购买、处理劳动纠纷、防范法律风险、工伤事故赔付等日常管理的全部职责。
2.4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自合同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协议每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协议。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的类似劳务外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2)公示公告截图或发票,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①公示公告截图,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或②任意金额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简称。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3 投标人应保证其证书、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异议和投诉渠道)
招标人:郑州双鹤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9号楼1层10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1-60600711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马哲、袁芙蓉
电话:0371-55131206、0371-86688491
邮箱: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fztzjtjj@163.com
20260403174447104509529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