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人才科创产业园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人才科创产业园项目已由重庆经开区改革发展科技局以2603-500355-04-01-71199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新汇商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比选人为重庆新汇商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南岸区北源路41号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迎龙数字产业园办公楼3号楼3-1单元(注:一层和二层核心筒公共区域均已完成装饰装修),装修面积约1800平方米(其中一层装修面积约600㎡,二层装修面积约1200㎡),需上述范围内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购置等配套设计、采购和施工,满足项目使用需求,其中主要包括接待厅、展厅、多功能厅、开放公共工位区、企业办公室、团队办公室、会议室、咖啡吧等配套用房,具体以比选人发布的发包人要求、设计方案及经审定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2.3 总承包工期:6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2026年6月15日前完工。
设计周期:10日历天,中标公示结束次日起,5日历天内提交2楼施工图,10日历天内提交1楼施工图。并于施工图提交10天内完成施工图图审,取得图审合格书。(在上述时间节点未按时提交施工图承担违约金5000元/天,发包人同意延期的,以延期时间为准)。
施工工期:工程分段施工(具体安排以业主安排为准)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2026年6月15日前完工(未按上述时间节点或开工令要求完工的,承担违约金10000元/天,发包人同意延期的,以延期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4 比选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施工、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
(1)建设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如有)、设计方案和比选人要求,完成项目相关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交)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并提交相应成果,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和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等阶段的设计工作和通过施工图图审及报批报建相关设计工作。
(2)建设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含门窗、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智能化、书柜地台和接待台(移动成品定制或现场制作以业主要求为准,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变更)、标识标牌等)等内容(最终以发包人发布的《发包人要求》及经审定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3)采购内容: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检测等,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所需的所有采购工作。
(4)装饰装修项目手续办理:
①取得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服务咨询报告;
②取得项目装饰装修消防备案凭证;
③装饰装修消防安装材料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并经职能部门验收通过的装饰装修验收意见书(含消防),以及按相关规定完善报批报建手续等。取得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服务咨询报告。
特别提醒:
① 比选人有权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实际需求及审批调整等情况,对本项目比选文件载明的部分工程作出不予实施、暂缓实施或调整实施范围的决定,该调整属于比选人合理行使项目管理职权的行为,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核心义务或要求调整合同约定的中标价款、工期及其他核心条款。
②针对比选人不予实施的部分工程,中标人承诺不就该部分主张任何形式的索赔,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润、管理费、间接损失、机会成本、前期准备投入等。
③潜在投标人应充分知悉本项目约定的风险,本项目为分部实施,中间可能存在一定的间歇期,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相应风险,期间相关费用需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索赔责任。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量部分工程可能不予实施的情形,将该风险纳入报价测算,投标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认可本条款约定,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主张报价调整或追究比选人违约责任。
2.5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暂估价:98.76万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比选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qiic.com)、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cqzbw.com)、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官网(http://www.cetzig.com/)、″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清单以及补遗文件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文件内容。
4.2 比选文件公告期限: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 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4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重咨大厦A座负一楼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大厅显示牌。
5.2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4月 16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qiic.com)、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cqzbw.com)、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官网(http://www.cetzig.com/)、″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新汇商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富源大道42号4-168号
联 系 人:全老师
电 话:023-88079939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山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一号附一号经开区管委会13楼
联 系 人: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