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湖环湖公共空间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环天鹅湖片区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肥市环天鹅湖片区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蜀发改投资[2026]7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政府投资75%、企业自筹25%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天鹅湖环湖公共空间提升工程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SGZ5027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SGZ5027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北起天鹅湖东西路,东至潜山路,南至祁门路,西至匡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约1750平方米服务配套建筑、约27613平方米跑道及服务区连接步道铺修、约26194平方米沿路沿河绿化改造,覆盖环湖区域的照明、供电、给排水(管径小于1000毫米)建设与改造等,具体参考审批通过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4129.39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环天鹅湖跑道(小品、节点、绿化、灯光、智慧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内容涵盖科技展示、文化体育、艺术集会等)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a.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需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三项条件
①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如施工业绩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业绩提供方在该业绩中需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需不低于上述中的对应要求。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5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1)资质要求;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2)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3)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 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59729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9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R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R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检察院北三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59668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项目负责人:任旭东
电话:0551-6559729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2.3《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 https://jyxt.hfztb.cn/sso/查看。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天鹅湖环湖公共空间提升工程EPC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975146152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367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