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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森工公司兴安石油分公司处理废弃成品油项目【网上竞价】

2026-04-0900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阿尔山森工公司兴安石油分公司处理废弃成品油项目【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QT304526041181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废弃成品油处理,数量:32吨(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要求:1负责对产生的废弃成品油、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进行密闭清运、合规无害化处置。2)负责提供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密闭容器、转运车辆,做到分类收集、专车运输。3)负责作业全过程的安全防护、防泄漏、防污染、防火防爆措施落实。4)处置完成后,提供国家环保部门认可的相关材料。5配合采购接受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监督等部门检查。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服务期:合同签署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进厂,最迟不晚于2026年5月10日,项目在2026年5月30日之前必须完成;
5、服务地点: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森工公司兴安石油分公司;
6、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统一协调与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油罐清洗和废油回收项目承接单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高效协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或阻碍其他承接单位正常作业。

3)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全力配合采购人油罐清洗和废油回收两个项目的承接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现场衔接及信息沟通。

4)供应商与采购人油罐清洗和废油回收两个项目的承接单位在现场作业时,应遵守统一的现场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作业时序,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安全。因配合不到位、协调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或造成安全、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相应承接单位责任,采取扣除履约保证金、暂停付款、解除合同等措施。

5)本项目与油罐清洗和废油回收两个项目工作流程:先抽可利用油→ 再做废油处废 → 最后清罐洗罐。

7现场踏勘:

踏勘方式:自行踏勘

踏勘时间:同报名时间

踏勘联系方式:联系人:肖辉13804797917

注:现场踏勘(非强制): 因项目内容专业性较强,且涉及人员安全等内容。为保证项目质量、期限及实施的准确性,本项目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可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了解现场情况,供应商由于未现场踏勘且未联系采购人了解情况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保证金。

8、履约要求:项目实施前,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成交供应商未提供或未按采购人要求修改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开始实施,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终止合同实施。

9、违法惩戒:承接供应商应按竞价公告规定日期签署合同、履行约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签署合同和履约 ,否则采购方将其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采购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同时依据对采购人造成影响及危害的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违约金偿付标准最低为成交金额的20%。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提供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HW08(251-001-08、900-201-08、900-210-08、900-214-08、900-249-08)、HW09(900-007-09)、HW49(900-039-49、900-042-49、900-047-49),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5)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以及若干劳务人员。驾驶人员要求具备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危险货物押运员证》(提供人员清单及对应资格证书、身份证)

6供应商承诺提供足够车辆,确保按时完成本次合同内容(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承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无法按时保质完成服务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需采购人配合协调部分应在竞价结束前通过采购人确认,否则视为不需要采购人协调配合工作,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8)《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9)《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64109:00至20264159: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但不可撤销报价。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600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合法合规危废收集桶、箱等临时装置及处置费运费手续办理费(含物联网使用等)危废转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叉车等机具材料使用、人员劳务及危废转移车辆现场等待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5、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6、报价不允许小于0。

报价保证金

1、交纳金额:8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wangpei1102@126.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保函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公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鼎函电子保函平台中展示的出函机构(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
10、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3)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399580)咨询退保事宜。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③竞价项目类保函购买完成出函视为参与报价不予退保。
11、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
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等行为;最终导致项目无成交结果的,采购组织方将扣除服务费后的报价保证金余额交由采购人处理;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工程

货物

服务

500 以下

1.20%

1.50%

1.50%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3、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采购组织方有权从报价保证金中扣除本项目服务费,以保函形式递交报价保证金的,启动索赔程序。详见《关于规范阳光采购平台成交供应商相关费用缴纳及电子保函使用管理的公告》https://nmgygcg.ejy365.com/sitenmyg/information/detail?id=1663。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或因其它原因,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或针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由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后退回。

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要求为采购出具正规发票,合同价款通过银行转账到成交供应商对公账户;
2、发票要求:提供符合采购方会计核算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发布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4、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5、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采购人: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阿尔山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林海街阿尔山森工公司

联系人:肖辉
联系电话:13804797917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18586098119
邮箱:wangpei1102@126.com

系统操作咨询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提出;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方收到异议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回复。

操作指南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附件

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


编辑:ejy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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