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红柳煤矿工业广场供热系统及给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250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柳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红柳煤矿工业场地供热热源为电厂提供的0.5MPa,350℃过热蒸汽。1#换热站的换热器为板式水-水换热器,实际使用在汽-水换热的工况中,不能满足供热需求。1#与2#换热站内水泵均为工频控制,不能调节水泵流量。供热管路布置混乱,热量分配不均、补偿器接口、弯头频繁破损、更换。冷凝水回收率不足30%。供水与蒸汽管路同沟敷设,在雨季时,地沟内有绿化水、雨水渗入,导致管道锈蚀严重,供热管道保温层失效。在采暖季时,管沟内温度高,检修困难。部分绿化区域内无供水管路,无法保障主工广内所有区域绿化供水需求。具体内容如下:
(1)土建工程:直埋管路及有覆土的地沟经工广铺装、道路及绿化场地的开挖及恢复,地沟盖板掀揭及恢复,旧盖板换新759.77m,地沟支架拆除及更新,地沟清淤360m³,检查井38座,1#换热站、2#换热站、主井空气加热室、副井空气加热室、水泵房等新建设备基础、增设隔墙、修补地面,墙面粉刷等。
(2)安装工程:1#换热站拆除原换热器及配套水泵、水处理及配电、控制设备,新增2套换热量1400kW的汽-水波结管换热器、4台55kW循环水泵、2台11kW定压补水泵、3台22kW冷凝水泵、水处理能力30m³/h的全自动软水器、2个60m³的冷凝水箱及分水器、集水器、分气缸、流量计、视频监控系统、电控系统等,实现自动控制要求。2#换热站拆除原换热器及配套水泵,新增2台800kW板式换热器,2台37kW循环水泵,1套直连水泵和配套电控系统。主斜井拆除原有蒸汽型空气加热机组,新增3台900kW矿用煤安热水型空气加热器及配套电控设备。副斜井拆除原有蒸汽型空气加热机组,新增4台2500kW矿用煤安热水型空气加热器及配套电控设备。产品水复用泵房内拆除2台绿化供水泵及配套进出水管道阀门,新安装两台75kW复用泵及配套电控设备。供热管网拆除地沟内蒸汽及热水采暖D377×9、D325×8、D273×7、D219×6等各类型号管道12250m,包含配套支架、支座拆除,新增地沟内蒸汽及热水采暖D325×8、D273×7、D219×6等各类型号管道12817m,材质均为无缝钢管,其中蒸汽管道采用玻璃棉保温、热水管道采用成品聚氨酯保温管,并安装各类管道支架、支座。安装4套功率4kW排水泵,给、排水管网拆除原地沟内各类给水管道4960m,地沟内安装或直埋各类给水管道27000m。其中,生活给水管采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绿化管道采用内外涂塑无缝钢管。
2.1.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除甲供设备、材料以外,其它材料乙供。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1.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4月1日供暖调试及供暖期间共182天停工,停工期间不计入施工工期,不计补偿费),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红柳煤矿。
2.1.5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236、《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供热工程项目规范》GB55010-2021、《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CJJ/T104-2014、《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20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24年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1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2011等相关要求,其他本项目所适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没有标注日期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项目)。
2.1.6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按实际完成合格的月度形象进度办理工程进度结算。
(2)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0%时,停止办理工程结算,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和未到期尚不能返还的担保金款项,留置工程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余款一次付清。缺陷责任期两年,缺陷责任期期满无息退还质量保修金。
2.1.7支付形式:(1)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开具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根据发票、结算及资金计划支付中标人工程款项。
(2)资金支付:全额银行电汇。
2.1.8履约保证金:依据宁煤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担保管理的通知》(宁煤法务〔2025〕6号)相关要求,中标人按照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提供招标人认可银行的银行保函(所开具的履约保函须为独立保函,如中标人无法在合同签订前开具履约保函的,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开具,并作为合同生效的前置条件),银行保函有效期截止日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未提供银行保函,中标人按照相同比例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60日内,招标人将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予以返还。
2.1.9质量保证金:工程办理月度进度结算时,随进度款按月留置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合同总价款的的3%。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缺陷责任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发包人根据资金计划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承包人。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承包人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为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而发生的返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不履行返修责任,发包人有权使用质量保证金委托第三人进行质量返修。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足的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
2.1.10质保期:
(1)土建工程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2)装饰工程为二年,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二年;
(4)供热及供冷为二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二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2或GC1或GCD)。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管道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管道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任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近半年内(2026年4月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1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5-06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陈博文
电 话:0951-6978550
电子邮箱:15103590@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银川分公司)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4号楼425室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黄昊
电 话:0951-6971872
电子邮箱:20063020@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