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某项目施工总承包拟投标单位响应征集公告
1.征集条件
某单位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某单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全额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潜在投标人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海拔约3000米)
2.3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项目概况:xx万立方米成品油库及附属配套设施
2.5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6亿元
2.6计划工期:21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应征人资格要求
3.1应征人资格能力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业绩:近5年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一级石油库(成品油库)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3.3项目经理:提供近5年担任并主持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对项目经理要求只提供满足以上要求人选承诺书即可,不承诺具体人员,格式不限)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2022-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如应征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应征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后,征集申请人无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全国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被执行期内。最近3年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因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最近3年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上要求需提供相关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涉密工程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拟承担涉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具有承担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要求需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4.征集入围方法
4.1本次征集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应征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2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合格后的所有应征人,依据某单位印发的《*若干措施》通知要求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最终拟邀请名单。进入邀请名单的应征人,我单位将会主动发出邀请函邀请参与投标。公开征集不是招标活动的法定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征集情况和结果并不是必须向报名单位公布或反馈的内容,为提现工作严谨性,公开征集结果不予公开和解释。
5、征集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征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02:30时至0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进行报名确认。
5.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报名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971-6184331转608;
电子邮箱:qhcdzbgy@163.com
5.3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应征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须提交的资料(后附响应文件格式)
1.企业概况;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书;
5.资料准确真实性承诺函;
6.信用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注:若为邮寄递交;收件人:付女士;收件电话:13209719635;收件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参与本次征集的企业需充分预留邮寄在途时间,送达时间以签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延误导致未按时递交的后果自行承担)。
6.5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及对电子版要求: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响应文件用光盘或U盘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
6.6分册装订要求:参与征集人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版分别封装在统一印制或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等。
6.7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均应:
(1)按″征集公告”中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2)投标专用袋用″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7、其他要求
7.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7.2所递交的资料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资格并列入征集单位黑名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datang/04161437>
9.监督部门:某单位纪检部门
监督人:袁先生
电话:0979-8416736
10.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某单位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某地
邮 编:/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979-8494339
征集代理机构: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84771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2026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