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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翼公司及北京航食招标代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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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中翼公司及北京航食招标代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中翼公司及北京航食招标代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612135 |
|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航集团发布的《关于明确自主招标划定界限的通知》,市场供应充足,产品的标准化程度较高,采购需求清晰、准确,采购项目含税总金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应当进行公开招标。为规范公司招标采购活动,提升招标工作质量与效率,保障各类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现计划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遴选三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未来各类货物(食品、机供品、设备物资等)、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招标及竞争性谈判项目提供专业代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主题
公司各类货物(食品、机供品、设备物资等)以及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项目的全流程招标及竞争性谈判代理服务。
此次拟采购合同期三年。采购合同签订主体为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合同使用范围仅限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本部、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本部,不含京外分公司及子公司。
(二)服务范围
1.招标代理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开展项目调研、提供评标专家资源、编制/审核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样品评审(如需)、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发布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及招标资料归档、配合甲方审计检查等全流程服务。
2.竞争性谈判代理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开展项目调研、提供评审专家资源、编制/审核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样品评审(如需)、组织谈判评审、确定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及竞争性谈判资料归档、配合甲方审计检查等全流程服务。
(三)服务要求
1.招标及竞争性谈判代理工作应遵守下列与招标投标及竞争性谈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相关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4)中航集团、中翼公司及北京航食相关采购体系文件。
2.食品成品及半成品、机供品的招标及竞争性谈判代理服务可能涉及样品评审,如有,则需要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样品评审,样品的评审及储存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定在我司或招标代理公司。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窗口查询到企业信息;
3.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规模行业的评标专家库,其中食品类相关评标专家不少于50人。
(二)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今,中标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工程类招标代理项目业绩不得少于5项(含)。
2.2022年1月1日至今,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食品或酒饮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不得少于5项(含)。
3.2022年1月1日至今,中标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业绩不得少于5项(含)。
(三)合作团队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派1个项目组以备随时提供服务,项目组不得少于6人,须至少有1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1人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2人具备招标师资质或中级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招标师资质或中级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四、费用及结算
(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代理费
1.以委托项目的中标(选)金额作为收费基准,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委托项目的招标及竞争性谈判代理服务费以上述国家有关规定基数为准,向下浮动百分比进行计算。
2.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及竞争性谈判代理过程中需承担以下费用:
(1)招标(采购)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印刷、装订费。
(2)刊登招标(采购)公告的公告费。
(3)开标、评标(审)场地费。
(4)招标(采购)文件专家审核费。
(5)评标(审)期间专家食宿费用和评标(审)费。
(6)外地专家赴评标(审)现场的交通费。
(7)其他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的合理费用。
3.招标代理费不设最低收费。
4.最终无采购结果的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费。
(二)招标及竞争性谈判代理费结算
1.支付人:招标及竞争性谈判代理费由委托项目的中标(选)供应商支付。
2.结算依据:招标及竞争性谈判代理费以委托项目的中标(选)金额为取费基数;如签订框架协议或单价合同,招标及竞争性谈判代理费以协议期内预估采购金额为取费基数。
五、其他说明
供应商应具备设计适配中翼公司的食品原材料招投标流程方案的能力。
六、以上需求如有变更,以最终采购文件为准。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成立年限2年以上,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
| (六)非受限供应商:未因自身存在失信行为、负面行为、潜在风险隐患、交易合规风险等情形,在与中航集团、中翼公司的采购活动中受到限制的供应商,包括:不良行为供应商、高风险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及禁止交易企业等(受限供应商界定范围及处理措施详见附件)。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九)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上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企业信息完全相符。 |
|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一)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较多,我公司可根据以下择优维度,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具体择优维度可包括但不限于:
(1)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业绩及资质、行政处罚、财务状况(实收资本、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营业现金比率)等;
(2)历史合作情况,包括供应商评价等级等;
(3)对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响应的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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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4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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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要求①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出之后②报告需完整不缺页③无严重失信信息记录) |
| 8.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验的审计报告编码或可扫描识别的二维码。 如无法按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近三年(2023-2025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 9.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 10.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规模行业的评标专家库,其中食品类相关评标专家不少于50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11.供应商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窗口查询到企业信息(提供查询截图) |
| 12.2022年1月1日至今,中标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工程类招标代理项目业绩不得少于5项(含)。2022年1月1日至今,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食品或酒饮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不得少于5项(含)。2022年1月1日至今,中标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业绩不得少于5项(含)。(以上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13.供应商须派1个项目组以备随时提供服务,项目组不得少于6人,须至少有1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1人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2人具备招标师资质或中级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招标师资质或中级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派项目组成员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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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
| 联系人:刘海伦 |
|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24 |
| 联系人电子邮箱:hailun.liu@bacl.com.cn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一) 在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的新注册供应商,请务必注意注册时间,供应商注册完成后,审核时间约1-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进行项目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二)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