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6-2028年机场地铁公路隧道一体化代维及改造施工集中招标项目】项目(招标编号:【CTZB0030-2026-078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与2026年6月1日的较晚者至2028年5月31日。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标段1:机场采购内容:
1.一体化代维: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天面配套、基站机房及其电源动环配套设施、室分系统等日常维护、设备维修及更换等。
2.一体化改造:(1)维护更新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在网通信基站的天面、配套、动环、室分等维护更新改造。(2)楼面站建设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在网通信基站的铁塔、配套、室分等存量改造,以及楼面站通信基站的建设施工(不含新建航站楼室分部分)。(3)智联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在网通信基站的智联业务存量改造。
3、智联代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智联设备等日常维护、巡检等。
标段2:地铁采购内容:
1、一体化代维:(1)包括但不限于地铁天面配套、基站机房及其电源动环配套设施、室分系统、智联设备设施等日常维护、设备维修及更换等。(2)包括但不限于地铁宏站、室内分布、传输、数据IP、动力设备及配套专业的日常维护、巡检、抢修等。
2、一体化改造:(1)维护更新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地铁范围内的在网通信基站(地下站、控制中心、高架站)的天面、配套、动环、室分、智联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2)存量改造及楼面新建:包括但不限于在地铁范围内网通信高架宏站的铁塔、配套等存量改造,以及高架宏站通信基站的新建。(3)智联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地铁范围内在网通信基站的智联业务存量改造。
3、智联代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智联设备等日常维护、巡检等。
标段3:公路隧道采购内容:
1、一体化代维:(1)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隧道内基站机房及其电源动环配套设施、室分系统等设施等日常维护、设备维修及更换等。(2)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隧道宏站、室内分布、传输、数据IP、动力设备及配套专业的日常维护、巡检、抢修等。
2、一体化改造:(1)维护更新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隧道范围内的在网通信基站的配套、动环、室分设施等更新改造。(2)存量改造:目前公司正在推进公路隧道统签工作,后续可能涉及隧道室分机房电源配套改造等。(3)智联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隧道范围内在网通信基站的智联业务存量改造。
3、智联代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智联设备等日常维护、巡检等。
(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预估规模:3479.44万元(含税)。
实施地域:上海市
改造部分工期:按合同约定
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改造部分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
标段 |
实施区域 |
采购内容 |
预估金额 (含税,万元) |
合计金额 (含税,万元) |
|
1 |
上海市内机场 |
一体化代维服务 |
216.6 |
1107.35 |
|
一体化改造施工 |
878.67 |
|||
|
智联业务代维服务 |
12.08 |
|||
|
2 |
上海市内地铁 |
一体化代维服务 |
1916.25 |
2003.22 |
|
一体化改造施工 |
67.04 |
|||
|
智联业务代维服务 |
19.93 |
|||
|
3 |
上海市内公路隧道 |
一体化代维服务 |
209.99 |
368.87 |
|
维护更新改造施工 |
156.42 |
|||
|
智联业务代维服务 |
2.46 |
|||
|
合计 |
3479.44 |
3479.44 |
||
1.4 本项目在基准价及定额的基础上报折扣,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代维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79%,改造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79%;标段2代维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89%,改造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82%;标段3代维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89%,改造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82%,超过则被否决投标。(基准价详见附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标段1
1、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 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6、企业资质:同时具有(1)和(2)和(3)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7、三类安管人员:同时具有(1)和(2):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2)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详见资格项第8条,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8、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最多配置2名项目负责人
8.1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2)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8.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为一级建造师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电子证书扫描件。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按证计取)、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10、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0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0人,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2人。按证计取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段2
1、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 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6、企业资质:同时具有(1)和(2)和(3)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7、三类安管人员:同时具有(1)和(2):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2)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详见资格项第8条,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8、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最多配置2名项目负责人
8.1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2)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8.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至少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为一级建造师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电子证书扫描件。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按证计取)、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10、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0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0人,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2人。按证计取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段3
1、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 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6、企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1)和(2)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7、三类安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详见资格项第8条,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8、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最多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若为一级建造师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电子证书扫描件。
9、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金额达到400万元及以上;
10、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4人、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电工证至少4人,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建筑焊割(操作)工至少1人。按证计取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不涉及。
5.4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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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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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B栋 |
地 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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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2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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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袁女士 |
联 系 人:张文情、曹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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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1-32586630 |
电 话:021-62262856、17621495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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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E-mail:zhangwenqing.sh@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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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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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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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账 号:602811158000006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zhangwenqing.sh@chinaccs.cn)提出。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