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新街能源新街二井综合办公楼与灯房浴室联合建筑及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
防水 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BZB-2026-0507-003
一、招标条件
新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新街能源新街二井综合办公楼与灯房浴室联合建筑及附属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铁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自 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防水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综合办公楼与灯房浴室联合建筑:总建筑面积 25176.13 平方米,地上 17378.65 平方米,地下7797.48 平方米;主工业场地、副井区、原煤仓区、北区进行土石方工程;工业场地及呼家壕 110kV变电站进场道路 756.549m 。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防水工程。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分包单元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包件,包件编号:FBZB-2026-0507-00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三证一书齐全、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以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五年有施工业绩并可承担 防水 工程施工,信誉良好、非行业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本集团取得准入有效凭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4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29日9时00分前在 铁建云链平台 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壹仟元整),仅接受公对公转账,否则后期无法提供发票或收据,售后不退。
3.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贰万元整),仅接受公对公转账或国家金融机构、平台出具的保函,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流标,情形恶劣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从2026年4月24日9时00分至2026年5月14日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
2.递交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呼家豪村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新街能源新街二井综合办公楼与灯房浴室联合建筑及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具体地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建云链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新街能源新街二井综合办公楼与灯房浴室联合建筑及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呼家豪村
邮编:017206
联系人:刘继伟
电话:13180836657
电子邮箱:7815834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