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项目有如下变更,敬请注意:
原招标公告内容: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锅炉系统A级检修或锅炉安装合同业绩和至少1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火电厂保温工程或脚手架搭拆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变更后内容: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燃煤发电机组锅炉系统A级检修或锅炉安装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对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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