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藏东南公司)西藏 KLLH 水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已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KLLH 流域水电规划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银行贷款/企业自筹:80%/20%,招标人为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12XZKLLH-F0012.2 项目名称:(藏东南公司)西藏 KLLH 水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2.3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察隅县。2.4 建设规模:615MW。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大唐西藏林芝察隅县 KLLH 水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暂定服务期限:7 年,具体勘察设计服务时间节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西藏 KLLH 水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科研实验、试验、所有专题、相关其它服务等所有工作(不包含:1.送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2.移民项目实施、验收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地方政府《移民安置协议》内的相关设计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7 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合同生效条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如下:各阶段工作开展均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加盖公章的通知函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2.2 企业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1)提供近 10 年至少 1 个 255MW 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的预可研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2)提供近 10 年至少 1 个 255MW 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的可研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3)提供近 10 年至少 1 个 255MW 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的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255MW 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含可研或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3.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6 其他特殊要求:(1)预可、可研、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业绩:不包含分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如提供的业绩为已完工业绩,还需提供用户证明。(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3.3 注意事项: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监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
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05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5.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5.4 其他注意事项:5.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6.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6.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6.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8. 联系方式招标人: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经济开发区 A 坝区 A02-25 号地块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 座邮编:100040联系人:徐文淼、石蕊电话:010-68777736、010-687776799.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