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藏东南公司)昌都八宿县新贡 550万千瓦光伏和然多 29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已由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藏东南(玉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开发建设方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ZDNXG-F0012.2 项目名称:(藏东南公司)昌都八宿县新贡 550万千瓦光伏和然多 29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3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八宿县、左贡县2.4 建设规模:5790MW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勘察设计人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提交全部勘察设计成果之日止。(暂定 2026年 6月 1日至 2029年 5月 31日,1095日历天,具体勘察设计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6 招标范围:(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电场(含升压站)、光伏场站的整体(或分期建设)的建设规划、风光资源复核、地形测绘、微观选址、地质勘察(初勘、详勘)、设备选型复核(如有较大偏差,重新编制选型报告)、光伏场区/风电场场区/升压站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所有土建工程检桩验槽、配合送出工程设计,集控中心接入,智慧场站建设等。整个(或分期建设)项目的效果图、可研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工程经济性评价、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图纸交底、设计变更、现场设代等)以及相关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技术文件编制等。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开展施工组织策划工作,完成职业卫生、安全评价、消防三同时设计,完成基因工程、四优工程策划、优化设计工作。配合建设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开工申请报告等,包括经济性评价、初步设计概算指标分析等直至取得《开工批复》。(2)完成昌都八宿县新贡 550万千瓦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或按分期实施的不同规模分别完成分期实施规模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初勘、详勘)、水文气象、地形图测绘(1:500))、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达到
初步设计深度)及审查、所有专题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含接入系统、电能质量、电力消纳分析报告等专题)、备案及开工前所需手续文件的办理和获取、招标设计阶段的招标设计、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编制、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设计、评估、审查等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在招标人组织下,承担各类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内外部审查(咨询)等会议的会务工作及相关费用,负责审查(咨询)会议申请、与审查(咨询)单位沟通、会议安排、审查(咨询)后的沟通协调,以及取得批复(咨询)意见。服从发包人和藏东南基地新能源技术统筹管理标中标单位统筹管理。(3)完成藏东南基地然多 29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或按分期实施的不同规模分别完成分期实施规模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所有专题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含接入系统、电能质量、电力消纳分析报告等专题)、核准及开工前所需手续文件的办理和获取、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招标设计阶段的招标设计、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编制、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设计、评估、审查等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在招标人组织下,承担各类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内外部审查(咨询)等会议的会务工作及相关费用,负责审查(咨询)会议申请、与审查(咨询)单位沟通、会议安排、审查(咨询)后的沟通协调,以及取得批复(咨询)意见。服从发包人和藏东南基地新能源技术统筹管理标中标单位统筹管理。2.6.1根据可研阶段、初步设计工作的需要进行的工程现场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及控制网布置,岩土工程试验、测试、分析研究等,提供满足各阶段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报告资料。2.6.2本工程设计范围:光伏场和风电场及升压站内所有的设备、安装、土建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微观选址、吊装平台等设计;光伏和风电设备选型、基础、箱变、集电线路、道路、升压站、接地工程等工程设计(不含送出工程)、集控接入、无人场站智慧场站及项目效果图设计,职业卫生、安全评价、消防三同时设计,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规划)、设备技术规范书等编制,优化设计,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等。2.6.3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为:(1)光伏:可研勘察设计阶段(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招标设计。(2)风电:可研勘察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招标设计。2.6.3.1可研勘察设计阶段:(1)优化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风电场、升压站、道路、集电线路等),核查项目选址敏感因素及建设可行性,完成项目现场踏勘,取得项目所有专题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含接入系统、电能质量、电力消纳分析报告等专题)、备案/核准及开工前所需手续文件的办理和获取,配合完成项目纳入能源、国土空间等专项规划相关工作。
(2)光伏和风电项目地形图测量:满足可研设计阶段和初设阶段地形数据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①光伏项目:升压站 1:500地形图测量,光伏场区 1:500地形图测量;②风电项目:风电场区域 1:2000地形图测量,进场道路 1:1000地形图测量,风机平台 1:500地形图测量,升压站 1:500地形图测量,并提交上述地形图测量全部成果数据(含原始数据)。(3)光伏和风电项目地质勘察:满足可研设计阶段和初设阶段地质数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风电场各个风机位、升压站站址、集电线路、道路等相关工程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其中:①光伏项目达到地质详勘要求;②风电项目风机点位钻孔数量每台风机不少于 2个,中心勘探点位置距离风电机组机位基础中心不宜大于 3m;③升压站钻孔数量按场地复杂程度+建筑/设备重要性+网格+控制孔的综合原则来确定,不低于 NB/T31030-2022和 GB55017-2021相关规定;重要建(构)筑物应单独布孔,主变基础≥2个孔、GIS/HGIS每个间隔≥1个孔、综合楼/主控楼≥4个孔(四角)、挡土墙及消防水池等可分段布孔;④岩土详勘报告包括不限于自然地理与工程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气象条件、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作用与特殊性岩土)、水文地质条件、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及参数统计、地震效应与场地稳定性评价、风机基础岩土工程专项分析与评价等,附图与附表应包含勘察点位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每台风机)、钻孔柱状图、土工试验成果汇总表、岩石物理力学试验成果表(如有)、地下水腐蚀性评价表(如有)、岩土土工试验数据和易溶盐试验数据、岩土参数建议值一览表等,并提交上述地质勘察全部成果数据。道路、集电线路的地质勘察要符合勘察规范要求,且勘察深度和结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4)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可研报告的内外部审查及取得评审意见,配合完成项目开工前投资决策的手续办理。风电项目编制《项目风资源评估及机组选型专题报告》,供业主单位审查和指导主机招标等。(5)完成光伏场区方阵、升压站、箱变、逆变器及道路等平面布置图设计,明确光伏方阵排布方案;开展集电线路路径设计,确定电缆敷设方案;进行设备选型与布置优化等,保证用地范围稳定、满足办理用地手续及前期专题需求,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确定光伏场区布置方案、集电系统、升压站系统的功能、控制方式、构筑物等设计方案以及主要经济和性能指标,提出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概算部分,并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确保设计方案具备可行性、合理性、技术性与经济性。(6)开展风电项目道路、集电线路的专章设计,完成微观选址,包括但不限于风资源、风机适用性、机位排布敏感因素排查、发电量等相关内容的相关分析,在保证机位点的可行性、合理性、技术性、经济性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收益相对最优的微观选址方案。微观选址和道路、集电线路的专章设计要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确保用地范围不再变化,满足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及前期专题的需求。2.6.3.2初步设计阶段:
编制初步设计原则,确定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集电系统、升压站系统的功能、控制方式、构筑物等设计方案以及主要经济和性能指标,提出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概算部分,并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具体内容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与深度规定》要求编制。2.6.3.3招标设计阶段:招标图设计达施工图要求,招标文件编制,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风机、主变等主要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编制或明确,根据图纸及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2.6.4外部评审:根据需要组织完成项目外部评审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技术解答及方案优化,配合质量监督检查及设计相关问题整改回复。2.6.5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合同生效条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如下:2.6.5.1合同签订、项目获取大唐集团立项批复、大唐集团资金预算后,招标人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开展可研勘察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工作后,合同生效,并启动可研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工作。若项目未获取大唐集团立项批复及大唐集团资金预算,则本次招标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2.6.5.3可研勘察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如项目未取得大唐集团公司相关批复,或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咨询单位的审查通过,或未获得主管部门的备案/核准批复,则合同终止,双方清理已完成勘察设计工作量,并据此办理结算。后续工作自动终止。2.6.5.4勘察设计工作开展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加盖公章的通知函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年须具有 2个及以上 20万千瓦及以上已完成的(平原荒漠光伏电站或山地光伏电站或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勘察设计服务业绩,且近 5年须具有 1个及以上 10万千瓦及以上已完成的陆上风电勘察设计服务业绩。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提供至少 1个(20万千瓦)及以上已完成的光伏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且提供至少 1个(10万千瓦)及以上已完成的陆上风电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3.2.6 其他特殊要求:(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可以是可研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或施工图阶段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3.3 注意事项: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 04月 21日至 2026年 05月 06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5.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证书电子钥匙,《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5.4 其他注意事项:5.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05月 12日 09时 00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6.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6.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6.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8.联系方式招标人: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经济开发区 A坝区 A02-25号地块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号院银河财智中心邮编:100040联系人:李岑、罗杨电话:010-687772999.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10.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