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上海公司)大唐上海东海大桥一期 199.8MW海上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服务已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发改能源〔2025〕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后续合同签订主体为项目公司(暂未成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大唐(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SHDH-F0012.2 项目名称:(上海公司)大唐上海东海大桥一期 199.8MW海上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服务2.3 建设地点:上海市东海大桥海上风电一期场址内。2.4 建设规模:199.8MW。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6年 12月 31日,需满足 2026年 10月 30日取得大唐集团投资决策批复,具备开工建设的要求2.6 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备案、投资决策及开工前所需全部专题报告并取得相应批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题: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题及评估、项目扩容方案编制、项目备案申请报告、陆域设施规划选址论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及用海预审及海域使用批复(涉及浙江、上海争议海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评审、海底电缆穿越生态红线区影响专题报告及评审、通航安全影响分析及论证、海底电缆桌面路由调查研究专题、海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陆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审查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专题、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海缆穿堤防洪评估专题、生态修复专题、接入系统设计专题及批复、海域地形测量、海域地质初步勘察、陆域地质勘察、工程军事影响评估专题、无功补偿专题报告、过电压保护专题、电能质量评估专题、地质灾害评估专题、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专题、安全预评价专题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专题报告、湿地影响论证(湿地占补专题)、文物保护调查(根据陆上选址情况)、海底电缆桌面路由勘测专题、安稳专题,通航条件影响论证等(详见技术规范)。所有专题需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等要求及行业规范编制相关报告,各项报告的广度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相关报告编制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制定或颁发的有关最新标准、规程及规范的要求,符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通过招标人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取得专题的批复意见。须办理并取得海光项目的批复/备案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 3年至少 1个 100MW及以上已完成的海上光伏项目(含滩涂光伏)或海上风电项目的可研阶段或设计阶段业绩。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3.2.4 人员业绩要求:提供至少 1个 100MW及以上已完成的海上光伏项目(含滩涂光伏)或海上风电项目的可研阶段或设计阶段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2.6 其他特殊要求:(1)可研阶段业绩:不包含预可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3.3 注意事项: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
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 04月 21日至 2026年 05月 06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5.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
数字科技公司先一公司智能感知类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感知类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SKGS-W80272.2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与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新疆哈密2.3 建设规模:1项2.4 建设工期:所有设备在合同签订后 20天完成供货;新疆项目 6月 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服务;山西项目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完成数据接入。2.5 设备名称:视频智能识别系统、智能感知设备、风电场智慧无人场站相关设备等2.6 数 量: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2.7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2.8 招标范围:1、山西项目:新增的视频智能识别系统建设所需软硬件供货、接口以及其他系统的数据接入。2、内蒙古项目:智能感知等设备供货。3、新疆项目:智能感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服务。2.9 交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与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新疆哈密。
2.10 交货期:所有设备在合同签订后 20天完成供货;新疆项目 6月 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服务;山西项目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完成数据接入。2.11 其 他:无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3.2.3 业绩要求:近 3年(2023年 5月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1项视频监控类物资供货项目业绩(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投监控、门禁类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和 3.2.2的要求,代理商须满足 3.2.3的要求。3.3特别说明3.3.1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4月 21日至 2026年 05月 06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证书电子钥匙,《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05月 12日 09时 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7 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 568号创谷•长沙天心文化(广告)产业园 1#栋 10楼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石景山银河大街 6号院 1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B座邮编:100040联系人:王曦电话:010-68777007电子邮件:wangxi@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供应链管理部)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