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环境公司)大唐抚州电厂 2×1000MW扩建工程脱硫 EP采购项目吸收塔钢结构加工与制作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抚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吸收塔钢结构加工与制作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HBFZGJG-W0012.2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鹏田乡、青泥镇2.3 建设规模:2000MW2.4 建设工期:暂定于 2025年 6月开工(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总工期为 24+1个月。2.5 设备名称:吸收塔钢结构加工与制作2.6 数 量:1批2.7 技术规格:1、所有钢结构应采用耐风化的优质油漆,选用海虹老人(HEMPEL)涂料有限公司、阿克苏诺贝尔油漆有限公司、佐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2、钢材本身不允许有裂纹、重皮、结疤、气孔、边缘和断口处有分层及夹渣等缺陷。钢板和型材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痕、折叠、夹渣、压入的氧化皮、较深的麻坑,严重的腐蚀及划痕,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 1/2,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 C级及以上。
3、对接焊缝的超声波检查按 GB11345《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I级为合格。(其他详见技术要求)2.8 招标范围:2台(套)完整功能的吸收塔、箱罐制作、2台机组烟道/支座/平台制作、卸料斗及石灰石仓等其他钢结构制作、其他钢结构制作、土建专业设备材料(净烟气 cems小间成品供货)、杂项、钢平台、钢楼梯、扶梯、栏杆、格栅板、埋件等所有钢结构的加工与制作至成品,杂项设备、油漆等的加工制作、供货、运输和安装技术指导。2.9 交货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鹏田乡、青泥镇大唐抚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2.10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项目部通知为准。2.11 其 他:无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3.2.3 业绩要求:满足以下(1)或(2)其中之一即可。(1)投标人近 10年内应具有(自 2016年 5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硫 EPC或 EP业绩,供货数量不少于 2台同类型容量机组。须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或发票)等。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户签字)可以是发货证明或到货证明或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供货证明或发票二选一即可。如所提供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证明材料予以确认。(2)投标人近 10年内应具有(自 2016年 5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硫吸收塔供货业绩,数量不少于 2台脱硫吸收塔。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或发票)等。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户签字)可以是发货证明或到货证明或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供货证明或发票二选一即可。如所提供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证明材料予以确认。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3特别说明3.3.1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3.3.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4月 21日至 2026年 05月 06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证书电子钥匙,《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05月 12日 09时 00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7 联系方式招标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 120号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座邮编:100040联系人:秦晓明电话:010-68777107电子邮件:qinxiaoming@cweme.com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9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