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本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本次发包人要求为项目的工程部分(以下称本项目),工程建设拟利用园区综合楼、餐厅、设备楼、停车场及闲置地面等进行综合能源系统建设,包含分布式光伏系统(屋顶光伏、光伏车棚、光伏连廊)、储能系统、光伏幕墙、微风发电机、风光互补路灯、光伏元素(光伏垃圾桶、光伏座椅等)、弧形楼空气源热泵系统工程(包含空气源热泵系统、门窗及外墙节能改造、室内配电节能改造)以及关联的工程等。
2.3项目工期:项目计划工期70天。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工作范围包括:
本项目建设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1)负责本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等;
(2)负责本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
(3)负责本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所有项目验收)一体化总承包;
(4)负责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5)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
(6)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7)负责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8)包括但不限于屋面荷载设计及建安工程,初步设计后房屋整体结构应满足光伏电站建设新增荷载要求,如房屋荷载不满足,则需对房屋进行加固,投标人负责加固及加固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电网远动通信的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等。
(9)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会、接入系统设计以及接入系统审查会等项目技术经济评审会的承办,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0)负责本项目将逆变器、并网柜、电能表、数据采集装置等数据根据发包人要求接入综合能源控制系统,并实现集中控制。
(11)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光伏电站整体移交前的生产准备及试运行工作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2)开工、竣工、接入等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投标人需完成全部光伏电站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并承担项目投产前的生产准备和运维工作。
(13)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完成电网接入可研及消纳分析等办理手续资料,并取得接入批复意见函及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未按期完成,每拖延1天考核合同金额的0.1%。
(14)光伏电站应根据现场屋面情况合理布置组件及设备。光伏电站建构筑物应与当地文化、风俗相适宜。电站施工、生活污水必须集中处理。
(15)本项目工程一次建成,应统一考虑,公用系统(包括并网开关、监控系统、通讯系统、系统接入等)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均属于本项目承包商范围。
(16)负责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均为三级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光伏工程EPC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须联合体各方盖章),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中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部分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其他成员无论是否进行盖章(签字),均视为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共同意思表达,承担连带责任。
获取时间:从起至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5.1 递交截止时间:;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3)若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表》中具有“财务指标评价”项的内容,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完成财务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具体方式: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管理”模块,点击公司信息变更维护>财务信息>新增或变更近三年的财务信息(新成立或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维护自成立以来的年份)。如未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或出现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务咨询电话:400-010-1086。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异议受理电话: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电话。
8.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400-010-1086转8407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