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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6年达州大竹双马重卡充电站建设EPC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2300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6年达州大竹双马重卡充电站建设EPC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ZTT-20260415-317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295.85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预估含税金额334.32万元。本次采购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类别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适用增值税税率

预估含税总价(元)

1

货物部分

3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

10

52000

520000

13%

587600

2

400KW双枪直流充电桩

1

53000

53000

13%

59890

3

SCB13型箱(厢)式变电站(1600kVA)

1

337911.18

337911.18

13%

381839.63

4

SCB13型箱(厢)式变电站(2500kVA)

1

615320.86

615320.86

13%

695312.57

货物合计

1526232.04

/

1724642.2

6

施工部分

施工服务

/

/

/

438700.53

13%

495731.6

7

乙供材料

/

/

/

958633.78

13%

1083256.17

8

安全生产费

/

/

/

34933.36

13%

39474.7

施工合计

1432267.67

/

1618462.47

总计

2958499.71

/

3343104.67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完成并交付。(完成并交付是指所建充电站的设备采购安装完成、工程建设工作全部完成、完成市电入网,充电站可正常用电及上线运营)】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实施地域:四川省达州市。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报综合折扣(ON),综合折扣(ON)最高投标限价为100%,综合折扣(ON)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施工服务以《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 年版)》作为基准价,设备及乙供材料在设备及乙供材料基准价表上报综合折扣(ON),安全生产费不打折。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业绩含税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电力工程施工类或设备安装工程类或汽车充电桩销售或变电站销售类;(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页、金额(若无金额,可不提供)、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每份合同均必须提供合同项下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累计业绩金额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类似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5)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6)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7)业绩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2.3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审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投标人控股关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2.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2.5代理商/制造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核心设备(3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SCB13型箱(厢)式变电站(1600kVA)、SCB13型箱(厢)式变电站(2500kVA))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承诺函,函中必须明确出本项目核心设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承诺函;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函,函中必须明确出本项目核心设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授权函。

3)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投标均无效。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则投标均无效。  

2.6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3)三项有效的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为:承装、承修、承试均需三级或以上)(按照2025年第30号令规定);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1)要求的施工资质;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如供应商根据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取得上述对应资质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

2.7安管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5年10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2)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3)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予以认可)。(4)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予认可。  

2.8施工人员:投标人须配置1组施工队伍,每组施工队伍3人【每组施工队伍需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份、高压电工作业1份)(可为1人同时具备多证,也可为每人具备单证)】。

注:(1)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5年10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2)特种作业操作证证明资料:须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原件备查。(3)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予认可。  

2.9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施工服务或汽车充电桩销售或变电站销售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惩戒期未满且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施工服务或汽车充电桩销售或变电站销售类】产品品类淘汰投标人(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0)【2021年4月0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1)投标人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10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中约定的禁止参与全国/四川省充分竞争领域新项目采购活动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人员、资质等必须是投标人的,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2.11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3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产品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认证资质,若检测报告首页无CMA标识,则须提供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出具的各项指标均为合格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充电桩的品牌型号应与报价表及代理商/制造商要求中的品牌型号一致。注:审查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制造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说明: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规范追究投标人责任和相应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423日至20260428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平台默认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也可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将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51409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

    址:四川省成都市蜀兴西街36号6楼

    编:/

    编:/

  人:康老师

  人:李璇何欣、雷艳、张若文、郑春雅、胡洋、徐敏、陆榕、代泽均、王凤瑛

    话:028-87381805

    话:18583273527、1801067889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ixuan@cicdi.cn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lixuan@cicdi.cn)提出。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202604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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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版).pdf 附件: 设备及乙供材料基准价表.xlsx 附件: 招标公告.pdf
编辑:chinat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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