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编号: | GQQY-ZB2026040221 | 所属行业分类: | 采矿业 |
| 项目概况: | 2.1项目概况: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一、二、三期农业光伏电站、盘州市双凤镇打峰岩农业光伏电站为集中式光伏电站,采用联合送出方式接入铜厂沟光伏电站升压站,通过220kV盘铜线、220kV铜胜线并入贵州电网,贵州中调以“铜厂沟光伏电站”统一调管。装机容量:铜厂沟一期100.02MWp、铜厂沟二期86.67MWp、铜厂沟三期(含打峰岩项目)268.58MWp。分别位于盘州市柏果镇、盘关镇,盘州市柏果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10.91MWp。主要分布在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厂区、盘江电投发电分公司厂区和电厂一、二、三、四生活区,俱乐部、柏果跑马大地安置区,所有项目需除草面积约7547亩(含防火隔离带)。2.2项目目的为确保光伏电站持续稳定运行、提升发电效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要求,需及时清除光伏区杂草,并及时将杂物转移出场区妥善处置。2.3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执行期满,招标方对中标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甲方管理要求变更,导致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被取消或不再被批准实施的,甲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双方按照实际服务期限结算费用,甲方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招标人: | 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监督联系人: | 刘沐良、邓佳姚、彭锴(项目负责人) |
| 监督联系电话: | 19078813121 | ||
标段/包信息
| 标段/包名称: | 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一、二、三期农业光伏电站、盘州市双凤镇打峰岩农业光伏电站、盘州市柏果分布式光伏电站除草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GQQY-ZB2026040221-001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4-24 13: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5-06 17:00:00 |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5-15 09:30:00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4-24 13: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5-06 17:00:00 |
| 文件发售金额: | 免费获取 | 开标形式: | 线上 |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招标范围: | 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一、二、三期农业光伏电站、盘州市双凤镇打峰岩农业光伏电站为集中式光伏电站,采用联合送出方式接入铜厂沟光伏电站升压站,通过220kV盘铜线、220kV铜胜线并入贵州电网,贵州中调以“铜厂沟光伏电站”统一调管。装机容量:铜厂沟一期100.02MWp、铜厂沟二期86.67MWp、铜厂沟三期(含打峰岩项目)268.58MWp。分别位于盘州市柏果镇、盘关镇,盘州市柏果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10.91MWp。主要分布在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厂区、盘江电投发电分公司厂区和电厂一、二、三、四生活区,俱乐部、柏果跑马大地安置区,所有项目需除草面积约7547亩(含防火隔离带)。2.2项目目的为确保光伏电站持续稳定运行、提升发电效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要求,需及时清除光伏区杂草,并及时将杂物转移出场区妥善处置。2.3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执行期满,招标方对中标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甲方管理要求变更,导致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被取消或不再被批准实施的,甲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双方按照实际服务期限结算费用,甲方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资质(若有);(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需承诺:1.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不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4.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5.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6.不为本项目的监理人;7.不为本项目的代建人;8.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9.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2.截止投标报价之日,不存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截止投标报价之日,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17.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监督人名称: | 监督人电话: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周仿照 |
| 联系电话: | 18768690555 | 电子邮箱: | |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翠屏居委会盘江老大楼1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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