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6-05-08 17:00: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大唐甘肃风光耦合离网制氢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
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甘肃风光耦合离网制氢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已由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8/2,招标人为大唐景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GSJT05-FW-L001
2.2 项目名称:大唐甘肃风光耦合离网制氢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3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
2.4 建设规模:新建21MW 风光耦合制氢电站,其中风电14MW、光伏7MW,同步配置5MW/5MWh 构网型储能系统(规划容量可结合现场踏勘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建设12MW 制氢场站,择优配备ALK 电解槽装置、AEM 电解槽装置、PEM电解槽装置以及SOEC 电解槽装置,确保绿氢质量指标符合《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GB/T3634.2-2011)中超纯氢的规定。配套建设氢气缓冲罐、氢气压缩充装系统,以及辅助区、脱盐水站、空压站、配电室、控制楼等设施。
2.5 计划工期:自2026 年5 月25 日至2026 年12 月25 日结束,共215 天(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绝对工期不变,直至项目通过招标人投资决策)。(1)合同生效后10 个自然日内,承包人完成项目规划选址、现场勘察及基础资料汇总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初勘报告;(2)合同生效后20 个自然日内,承包人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3)合同生效后40 个自然日内,承包人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并提交发包人评审;(4)合同生效后90 个自然日内,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在大唐集团公
司科技示范项目立项工作;(5)发包人出具评审意见后15 个自然日内,承包人按评审意见完成相关报告修改,并提交大唐集团公司复核;(6)承包人全程配合发包人完成大唐集团公司各阶段评审工作,大唐集团公司评审意见出具后10 个自然日内,承包人完成对应报告的优化修改。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研阶段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在大唐集团公司关于本科技示范项目的申报、认定、审批、立项等工作,并全程参与项目各阶段评审、优化等技术服务,直至项目通过投资决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
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或化工石化医药行
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1 年3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完成或正在执行)不少于1 项100MW 及以上风电或光伏
发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且承担过不少于1 项1000Nm³/h 及
以上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的可研或初步设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自2021 年3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 项100MW 及以上风电或光伏发电项目勘察
设计负责人的从业经历或承担过至少1 项1000Nm³/h 及以上可再生能源制氢项
目的可研设计负责人的从业经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4 月27 日至2026 年05 月08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05 月18 日09 时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景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好为尔大厦9 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 号皇城大厦5 楼邮编:710004
联系人:雷军
电话:0991-2710705
电子邮件:leiju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