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信息
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1、摄像设备相关技术参数与数量描述,现予以数量澄清,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本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澄清日期:2026年4月28日
二、凡对本次说明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江西省烟草公司九江市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9号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792-8500806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九楼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梁叶权
联系电话:0792-898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