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数字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龙水湖收费站充电站合作方案
征集公告
一、征集条件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庆数字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龙水湖收费站充电站合作投资运营方案及符合要求的合作投资运营单位,项目征集人为重庆数字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应征人参与。征集人将组织对应征文件进行评审,推荐1名应征人为征集人意向合作伙伴,双方进一步洽商合作细节,达成一致再实施项目合作投资,否则项目终止。本次征集无经济性补偿。
二、项目概况
利用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的闲置土地资源,建设以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为核心业态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旨在通过″交通+能源”的创新模式,有效盘活低效利用土地,提升资产价值,同时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功能,助力绿色低碳出行。特此征求相关意向合作方案。
三、征集范围
1.征集范围:高速公路龙水湖收费站旁(大足区玉龙镇东兴村3、10组)充电站建设,不低于18把枪。
2.合作运营模式:由征集人投建高压线路、变电设施、箱变设施,应征人投建充电枪、充电主机、土建工程、低压电缆接入等;在把握外电户头、数据、流水、平台的基础上,向征集人缴纳基础管理服务费和电容服务费。具体方案由应征人自主报送。
四、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周期十年。合作期限届满后,合作方应根据土地权属方或租赁方,妥善完成全部充电设施资产处置。
五、应征人的资格要求
1.应征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2.应征人2021年1月1日起至征集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座及以上公共充电站的投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六、应征人的报名
1. 发布之日起-2026年5月8日17时00分,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至联系邮箱185389891@qq.com,并在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应征人名称、联系人、手机号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到达时间为准,超出该时限的报名将不被接受。
七、应征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4时00分
2.征集地点:应征人将应征文件递交至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B1楼开标厅当天指示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征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八、评审方法
1.本次征集分为两部分报价,一是基础管理服务费,前两年不低于充电站服务费收入的20%,第三年开始不低于充电站服务费收入的30%,回本后不低于充电站服务费收入的50%,否则报价评审不合格;二是电容服务费,最低限价为电容服务费10元/kVA/月。不能低于电容服务费最低限价,否则报价评审不合格。
2.本次方案评审将针对所有资格评审和报价评审合格的应征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资运营方案得分、报价得分进行汇总,推荐得分最高的应征人为征集人意向合作伙伴。评审内容如下:
2.1报价评审(50分)
(1)电容服务费报价评审(20分)
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和报价评审合格的应征人,电容服务费报价最高的电容服务费报价为评审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审的应征人的报价得20分,在此基础上,电容服务费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基础管理服务费报价评审(30分)
①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和报价评审合格的应征人,前两年基础管理服务费报价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审的应征人的报价得10分,在此基础上,基础管理服务费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②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和报价评审合格的应征人,第三年开始基础管理服务费报价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审的应征人的报价得10分,在此基础上,基础管理服务费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和报价评审合格的应征人,回本后基础管理服务费报价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审的应征人的报价得10分,在此基础上,基础管理服务费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投资运营方案(50分)
评审专家按照投资运营方案的优、良、中、差对比评分,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综合收益、电容合作数、合作年限等。 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分,针对本项优、良、中、差对比评分,评审得0-20分。
(2)合作方品牌及社会影响力、用户黏性、用户保有量、生态合作、产业链延伸的充电产业发展方案。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分,针对本项优、良、中、差对比评分,评审得0-10分。
(3)未来加装能源管理装置、共同研发高效、智能和环保的运营解决方案。 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分,针对本项优、良、中、差对比评分,评审得0-10分。
(4)充电功率、充电效率、充电方式、输入电压/频率、输出电压/电流范围、防护等级、通讯接口、兼容性等参数。对质量保证、进度计划及保证、运输方案及安全措施可靠性等方面。 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分,针对本项优、良、中、差对比评分,评审得0-10分。
九、发布征集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www.cqiic.com)上发布。
十、征集保证金
1. 征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整;
2. 征集保证金提交方式:
(1)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征人可任选一种。
(2)提交时间:征集保证金必须从应征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应征文件截止时间前,若本应征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征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迟到的征集保证金将导致评委会对其征集资格作否决处理。
征集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人民币账号:346010100105300879013524
3.应征人请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重庆数字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龙水湖收费站充电站合作方案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4.征集保证金有效期:征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
5.特别提示:请应征人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
(1)各应征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征集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应征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2)各应征人递交的征集保证金,如果不是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者由个人名义汇出,将导致评委会对其征集资格作否决处理。
6.征集保证金的退还
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且非意向合作伙伴提供保证金进账凭证后,代理机构向非意向合作伙伴退还征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利息。合同签订后5日内,且意向合作伙伴提供保证金进账凭证后,代理机构向意向合作伙伴退还征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利息。
十一、征集代理服务费
征集代理服务费:4万元。由应征人在领取合同签订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的代理服务费。
十二、联系方式
征集人:重庆数字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科翔路2号1幢3楼
联系人:李雪萍
联系电话:17723293443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805室
联系人:汪渝涛、陈莹莹
联系电话:023-67707973、6770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