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沈阳区域物
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分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沈阳区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LNFGS-F001
2.2 项目名称:(辽宁分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沈阳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4 建设规模:1 项
2.5 计划工期:2026 年7 月1 日至2028 年6 月30 日
2.6 招标范围:沈东热电公司:为电厂物业服务管理,包括餐饮服务(食堂运营委托物业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可开具餐饮发票)、室内外环境维护(除雪、绿化、保洁)、车辆驾驶服务、会议服务、信息维护服务、公寓和文体中心管理、安全管理、外委项目管理。计划工期:2026 年7 月1 日至2028 年6 月30 日,服务期限2 年,合同一年一签,双方无违约情况,续签一年。2026 年6 月30 日前项目所需全部人员必须进驻本项目。人员安全要求:所有人员不得超过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不得超过60 周岁)。所有从业人员具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不得有从事工种的职业禁忌症,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工伤保险(人员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员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不得低于100 万元。(此项要求材料在签订合同后,人员进驻项目前提供)沈抚热力公司:隆和营业部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江东街68 号,祝家营业部位于沈河区文萃路64 号。隆和营业部院区内设有一栋3 层高的办公楼(约1800 平方米),一座独立食堂楼宇和整个院区。祝家营业部院区内设有一栋3 层高的办公楼,食堂位于办公楼二楼,整个院区。该项目为公司2 个营业部办公楼及其院区提供后勤及物业服务,包括食堂用餐服务,办公楼及园区卫生保洁清扫,办公
楼及园区垃圾清运处置,办公楼及园区绿植养护,办公楼及园区设备设施楼宇维护修理,夏季防汛冬季除雪,外委项目管理(空调维保等物业工作、生活水质定期专业检测与清洗消毒、化粪池专业清掏及临时上下水清理、油烟机系统专业清洗等),为公司提供行政事务、稿件宣传服务,为公司公务及生产工作出行提供安全行车出车服务。计划工期:24 个月。人员安全要求:所有人员不得超过55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不得超过60 周岁)。所有从业人员具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不得有从事工种的职业禁忌症,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工伤保险(人员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员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不得低于100 万元。(此项要求材料在签订合同后,人员进驻项目前提供)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模式,中标候选人分别与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大唐国际沈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3 年(2023 年4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物业服务合同业绩1 份,且合同服务期1 年及以上。服务内容必须包含餐饮服务(含人工服务和食堂承包经营)、保洁服务。
3.2.3 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对应每份业绩合同需提供发票扫描件(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两张发票,物业服务发票和餐饮发票)和两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4 月28 日至2026 年05 月09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05 月19 日09 时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供应商以会议号登录方式进入会议(登录时请修改用户名,入会后保持麦克关闭,不允许使用共享功能,以免影响开标演示),腾讯视频会议号:780-892-259,会议密码:0519,(腾讯会议软件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96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96 号
邮编:110166
联系人:李利明
电话:024-23276347
电子邮件:liliming@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