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一期)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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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HDT00001/26-QT-146)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一期)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昌波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2.2 项目规模:昌波水电站(电站装机容量826MW)、苏洼龙水电站(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巴塘水电站(电站装机750MW)、拉哇水电站(装机容量2000MW)、叶巴滩水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2240MW)、波罗水电站(装机容量960MW),西藏侧昂多、拉妥光伏项目(2600MW),四川侧中咱、达伊柯、拉绒光伏项目(3500MW)。 《关于金沙江上游规划实施波罗昌波水电梯级流域环境影响重要问题深入论证报告有关意见的函》(环评函〔2021〕89号)和《关于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2〕151号)均提到建立金沙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强化对重点保护河段和重点保护对象的调查监测的要求。为做好金沙江上游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立足于金沙江上游流域,以建设期的昌波水电站和运行期的苏洼龙水电站为试点,开展金沙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建设及试点运行工作。 苏洼龙水电站位于川藏交界的金沙江上游河段,左岸属四川巴塘县,右岸属西藏芒康县,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个梯级电站的第10级,其上游为巴塘水电站,下游与昌波水电站衔接。最大坝高112米,正常蓄水位2475米,总库容6.38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能力,调节库容0.72亿立方米,装机容量120万千瓦。该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完成正式投产发电。 昌波水电站位于川藏交界的金沙江上游河段,左岸属四川巴塘县,右岸属西藏芒康县,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个梯级电站的第11级,坝址距上游苏洼龙水电站约10.4公里,下游距旭龙水电站约74.8公里。工程枢纽主要由混凝土闸坝、引水发电建筑物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2387米,相应库容0.167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82.6万千瓦,2025年10月大江截流,计划于2030年1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计划服务期共计48个月,暂定为2026年6月1日至2030年5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专有技术引进-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一期)技术服务(CHDT00001/26-QT-146001): (1)金沙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系统建设 1)金沙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系统架构设计与建设 金沙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监测架构设计以“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为基础,融合物联网(IoT)、无人机监测、大数据分析、智能算法等技术手段,构建“监测-审查-预警-处置”全流程智能化监管体系。架构总体分为数据采集层、数据治理层、平台服务层、业务应用层和审查支撑层,除满足监测展示与专题分析外,还需支撑文件知识库管理、法规制度检索、证据包输出、日志留痕和报告生成等审计友好能力。平台应用层面面向政府监督机构、企业业主单位和相关参建方提供差异化功能模块,保证业务边界清晰、数据来源可追溯、审查结论可解释。 金沙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系统汇集历史与现有生态环保监测数据,涵盖流域数据,并以昌波建设期和苏洼龙运行期的环水保措施的实施效果为核心示范,开展动态监测与可视化展示。以昌波建设期监测内容为例,包括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地下水监测、鱼类栖息地保护、陆生生态保护、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土壤)、污染源处理效果、扰动土地及水土流失情况,以及水生生态、陆生生态和人群健康监测方案。以苏洼龙运行期为例,监测则重点关注生态调度下泄流量、鱼类栖息地保护、水环境保护、库区防护工程运行、弃渣场防护措施效果,以及水库蓄水初期疾病防控。此外,项目还将依托昌波水电站建立弃渣场边界管理监测系统,包括传感定位系统,以及无人机协同核查平台。 2)金沙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辅助决策技术研发及试点应用 项目需构建面向多源异构监测数据和项目文件资料的专业级数据底座,建立统一的数据分类体系、资料编码规则、清洗规则与标准化接口,实现历史与实时数据、制度文件、监测报告、影像资料的高可信入库,形成可审计、可检索、可复核的监管底座。在此基础上,融合时空分析、数据挖掘、智能识别、智能审查和检索增强生成等技术手段,对环水保措施效果进行深度分析,推动监管模式由被动查阅和人工汇总向主动分析、主动提示、主动留痕和主动处置转变。辅助决策技术研发应以垂类知识库、规则库和专题智能体为核心,面向苏洼龙生态流量与过鱼效果、昌波弃渣场边界监管等关键场景开展试点应用,实现监管依据清晰、结论可解释、证据可追溯。 (2)硬件配套设备采购与部署 采购并部署高性能计算服务器集群,提供支撑深度学习与复杂模型训练所需的算力资源;构建高速安全的网络通信系统,通过采购并部署核心交换机与防火墙等设备,保障数据高效传输与访问稳定性;建设可横向扩展的分布式存储系统,实现大规模数据安全存储、在线扩容及双活容灾能力;配置模块化UPS电源及动环监控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稳定性和应急容灾可靠性;搭建LED大屏可视化展示及工作站操作环境,满足多场景监控与决策支持需求。通过以上系统的协同部署与调试,最终形成一个稳定高效、可扩展的算力中心,为监测管理系统的业务运行提供全面支撑。 (3)金沙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系统运行及维护 对于金沙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系统,要求完成系统管理、专题监管、知识库检索、证据包输出和综合展示模块的设计开发,并同步推进移动巡检端适配,以满足多终端访问需求;在开发完成后,需进行整体测试、部署上线和试运行,确保功能完整、运行稳定、审查链路闭环。系统投入使用前,需组织针对管理、业务和运维用户的分层培训,实现有效知识转移。在平台建设基础上,还需完成智能审查能力与相关系统的集成调试,保证问题发现、依据检索、报告生成和日志留痕等关键环节长期稳定运行;同时配备技术服务人员提供现场与远程运行维护支持,持续优化知识库和规则库内容。 (4)其他技术服务 发表学术论文3篇,登记软件著作权4个,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1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一期)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具有国家级科研平台的科研院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承担过至少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单个工程装机容量≥30万千瓦或库容≥1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类信息平台(或系统)建设业绩。所有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或参数、签字盖章页、电站装机或总库容、生态环境类信息平台(系统)建设主要工作内容等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29 14:30到2026-05-06 10: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20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6-05-20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昌波分公司 地 址:四川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 联 系 人:鲁女士 电 话:028-62356308 电子邮件:luhaiying@chd.com.cn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联 系 人:杨海 电 话:010-83565840 电子邮件:yanghai@chd.com.cn
10.3 投标保证担保 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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