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标段(包)编号:2026042200004300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组织人(招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渔光互补的方式建设水面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海域面积约2200亩、陆域面积约600亩,合计约2800亩养殖坑塘上层空间建设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场区海拔约0m。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含交流侧装机容量150兆瓦(直流侧装机容量202.5023兆瓦)光伏厂区及配套设施,新建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15MW/3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配电楼、综合楼及附属安防、消防、环保、生活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7.采购内容: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安装和施工工作以及运维相关附属设施及工具采购。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起点,升压站按交流侧200兆瓦建设、光伏区按交流侧150兆瓦/直流侧202.5023兆瓦建设(预留交流侧50兆瓦接入条件,本项目含光伏组件采购)、15MW/30MWh储能系统,光伏区全套工程、7条光伏集电线路、1条储能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设备基础和设备安装、配电楼及综合楼、升压站及附属设施、220kV送出线路(约7.5km)、对侧220千伏中电建诏安光伏升压站间隔改造配套设施等,接入220千伏中电建诏安光伏升压站220kV侧母线并入电网为止,实现所有设备满负荷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或15天)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
8.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册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1.计划并网日期: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光伏场区直流侧30兆瓦并网及储能系统全容量并网,2027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 2.计划工期:总工期 500 天(自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始,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福建省诏安县四都镇、梅洲乡。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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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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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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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务要求 |
提供投标人2023年及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经审计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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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200兆瓦(直流侧或交流侧其中一侧须满足以上容量要求)的光伏电站设计或EPC业绩(且至少有一项单体容量不低于100MW的光伏电站设计或EPC业绩),同时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电压等级不低于220kV的升压站或变电站设计或EPC业绩,且所提供的设计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设计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未体现升压站或变电站的电压等级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直流侧或交流侧装机容量的须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时,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对应设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200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或EPC业绩(且至少有一项单体容量不低于1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或EPC业绩),同时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电压等级不低于220kV的升压站或变电站施工或EPC业绩,且所提供的施工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业绩须为已完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合同中未体现升压站或变电站的电压等级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中未体现项目容量的须提供证明材料)、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竣工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竣工证明日期为准,提供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对应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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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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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4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至少具有1项太阳能电站相关施工业绩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4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同时至少具有1项太阳能电站设计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所设计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4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至少具有1项太阳能电站施工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施工负责人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本项目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上述人员不能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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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此条“共同投标”不属于同时投标,是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中“至今”指“至投标截止时间”。 |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参与项目。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1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4-29 00:00:00 ~ 2026-05-04 23:59:59
1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向代理机构提出。
14.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投标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5-19 09:30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00000.0元
16.2接收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 浦发银行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 8500008022887
17.平台操作说明
17.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招标文件获取。
17.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慧采云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慧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7.3慧采云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18.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发布。
19.异议与投诉受理
19.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9.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飞
联系方式:13520172006
2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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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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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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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戴经理 |
联系人:屈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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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052428 |
电话:010-660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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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dailuer@cecep.cn |
邮箱:qudaqian@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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