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路10号、12号房产安全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路10号、12号房产安全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安路10号、12号房产安全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2.项目规模:
鉴于长安路10号、12号栋已建成23年,建筑及机电、消防等设施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为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保障建筑使用安全、确保可持续的稳定运营,对长安路10号、12号进行安全综合治理,长安路10号主要包括消防工程、安全一二次机电工程、安全消防及其关联设备设施修缮工程,长安路12号主要包括消防工程、安全一二次机电工程、安全消防及其关联设备设施修缮工程,本次设计范围为上述安全综合治理及其关联修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格局、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空调、消防等专业(包括配套外线),涉及酒店功能区、客房区等全部区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计服务并验收合格。
5.招标范围: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人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5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
- 其他要求:
6.1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以内,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2提供2026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6.3投标人需在外部供应链平台(wbgyl.slae.aecc.cn/ssc-services/authority/login)完成注册,并提供体现公司名称的登录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800元,下载需要支付采购平台管理费200元,售后不退。
3.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注册会员,在公告栏中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点击公告右上角″我要参与”并在线支付标书费完成下载流程,如有采购平台问题请联系客服010-86397110。
4.投标人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文件后,还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登陆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ebid.aecc-mall.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并办理正式会员和CA数字证书。
5.投标人须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同步操作购买文件。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招投标业务进入电子招投标专区,可通过【项目管理】—【购买文件】功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再支付标书款,文件审核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文件成功后通过。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操作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ebid.aecc-mall.com/),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5月22日09时3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306室)。
3 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 特别说明:本项目使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制作、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CA数字认证证书请于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开标。具体请参看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发布的【投标人】招投标专区快速上手指南,有关事项请与中国航发网上商城招投标专区联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ebid.aecc-mall.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八、异议渠道
联 系 人:麻浩楠
电 话:024-2513800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联系人:吴迪
电 话:024-2438462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0200049609201718509
联系人:麻浩楠
电 话:024-25138000
mail:mahaonan@cntcid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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