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一期水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一期水域整治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一期码头工程泊位停泊水域及船舶回旋水域设计底高程以上基岩处理、清除清礁区域覆盖层、配合招标人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一期码头工程拟在象山港外干门作业区的北段岸线的大石门山东侧,新建1个5万吨级滚装泊位(3#泊位)和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4#泊位),占用岸线长度470m。
3#泊位停泊水域及回旋水域下方存在基岩,需进行清礁后方满足设计船舶通航及码头桩基施工的需求。本阶段共分三个水域整治区域,清礁总工程量1.97万方,覆盖层清淤量12万方。
总工期:153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姓名 + 身份证号” 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2.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
(1)自2021 年 1月 1 日(按完工或交工或竣工时间计)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1万m³及以上沿海炸礁施工业绩。
(2)自2021年1月1日(按完工或交工或竣工时间计)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6万m³及以上沿海疏浚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说明:
(1)中标通知书复制件;(2)合同协议书复制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复制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若提供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还需附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 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且该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书或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来认定相应业绩。
4)根据交通部″交水发[2004]247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沿海”是指国内沿海、长江南京大桥以下、珠江黄埔以下河段及各入海口门、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内。
1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https://zsrm.zjenergy.com.cn/)进行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5月01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09日 17时00分。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 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将标书费汇至下述银行帐户后,并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关联相应金额的银行流水进行购买。
开户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西湖支行
帐 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5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本项目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采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巍
联系电话: 137363797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1号华浙大厦906室
招标文件出售、平台操作,客服联系电话:400-0571515
投诉电话:400-0571515,投诉邮箱:ts@zntianyin.com
工作时间:9:00--11:3013:00--16:30
注:(1)各投标人需使用CA方可完成网上投标,由于办理CA需要较长时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投标。CA网上自助申报地址: https://zsrm.zjenergy.com.cn/zjnycms/webfile/goCA.html,各投标人可自由选择申请办理实体CA或扫码APP。
(2)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引用相等金额的银行流水,若购买多个标段招标文件或递交多个标段保证金的,请按规定金额分别汇款。
(3)浙江能源投标管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srm.zjenergy.com.cn/zjnycms//helpNew.html?math=4#。
(4)各单位注册备选供应商无需缴纳会员费,审核通过后可参与招标代理公司发布的公开采购(招标、竞谈、询价等)项目,注册审核周期一般为1个工作日;注册浙能供应商需缴纳会员费500元/年,审核通过后可参与招标代理公司发布的公开采购(招标、竞谈、询价等)项目,以及业主单位发布的非招寻源采购项目,注册通过后如未缴纳会员费则自行转为备选供应商,注册审核周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祝娟丽(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26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