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2026年改建水力雾化锌粉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设计相关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526051652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性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改建水力雾化锌粉项目需开展消防设计,编制《消防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施竣工检测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消防工作基本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2023修正):验收/备案/抽查的法定程序与责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2024〕3号):验收操作与文书模板;GB 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023-06-01实施):所有消防设施必须满足的强制要求•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3-06-01实施);消防检测核心标准(2025-04-01起实施)。组织施工图审核、验收,预算为:90000元。 2、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原有电炉锌粉车间进行改造,采用水力雾化锌粉工艺,使用厂内自产锌阴极片和熔铸产出的锌浮渣颗粒为原料,采用高压水流对锌液进行雾化的方式来生产金属锌粉; 3、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消防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项目改造完成后30天内《消防设施竣工检测报告》,《消防设施竣工检测报告》30天内指导甲方完成消防验收。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报价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报价; (4)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5)提供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份合同金额3万元以上工业建筑消防系统竣工检测服务类项目业绩合同;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6年 5月8日10:00至2026年5 月12日10: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2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不支持使用电子保函。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500-1000 | 0.80% | 0.80% | 0.50% | |
1000-5000 | 0.50% | 0.50% | 0.30% | |
5000-10000 | 0.30% | 0.25% | 0.10% | |
10000-50000 | 0.10% | 0.10% | 0.05% | |
50000-100000 | 0.05% | 0.05% | /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供应商出具签字盖章版专篇的编制、备案、审查等文件,技术成果移交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全额付款; | |||
发布媒体 |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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