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川区海龙屯路(原G210国道九节滩至遵绥路段)道路改建项目(K1+940~K2+600段)(材料采购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二)
各投标人:
关于《汇川区海龙屯路(原G210国道九节滩至遵绥路段)道路改建项目(K1+940~K2+600段)(材料采购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材料需求一览表 | 原″材料需求一览表” | 更正部分单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18日09:30时 | 2026年05月20日09:30时 |
特此澄清。
备注: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采购行为的通知》(黔国资通法规〔2022〕49号),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