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本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
2.4 施工地点:
2.5 计划工期: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1809、1810工作面两顺槽及泄水巷油型气治理工程
1.油型气治理技术服务
①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煤矿油气防治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提供1809两顺槽及切眼掘进期间油型气治理技术服务,1810两顺槽及切眼掘进期间油型气治理技术服务,1809及1810泄水巷掘进期间油型气治理技术服务。
②负责1809两顺槽及切眼掘进期间瓦斯(油型气)治理设计方案、1810两顺槽及切眼掘进期间瓦斯(油型气)治理设计方案,1809及1810泄水巷掘进期间瓦斯(油型气)治理设计方案相关措施及报告的编制。
③负责编制钻孔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钻孔设计参数。
④负责日常技术管理、钻孔瓦斯浓度的检查、测流、钻场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抽放效果、抽采达标评判等。
2.油型气治理工程及工器具
①根据1809两顺槽掘进期间油型气治理思路,采取“地面区域‘L型’压裂井+井下区域定向长钻孔+区域验证钻孔+局部治理钻孔”油型气综合防治措施。除压裂区域外,1809两顺槽区域治理钻孔采用单帮钻场:钻场间距350m,每个钻场布置3个钻孔,孔径为Ф120mm,钻孔内全程下钢质护孔筛管(Φ73mm),使用孔口管(Φ178mm),封孔长度不小于30m,钻孔控制巷道两帮轮廓外20m、煤8底板下8~25m砂岩储层、钻场前方500m区域,施工定向钻孔24个,工程量约为14014m(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其中煤孔工程量1121m、岩孔工程量12893m;1809两顺槽区域验证钻孔采用巷道两侧布置迈步钻场,同侧钻场间距160m,异侧钻场间距80m,每个钻场内布置8个钻孔,钻孔覆盖钻场前方120m、底板垂深20m、巷道两帮轮廓线外15m的范围,孔径为94mm,单个钻场钻孔工程量783m,若治理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喷孔或钻孔油型气压力大于0.1MPa时,需进一步采取局部治理措施,施工底板普通穿层钻孔约772个,工程量约75600m,其中煤孔工程量5000m、岩孔工程量70600m(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②根据1810两顺槽掘进期间油型气治理思路,采取“地面区域‘L型’压裂井+井下区域定向长钻孔+区域验证钻孔+局部治理钻孔”油型气综合防治措施。除压裂区域外,1810两顺槽区域治理钻孔采用单帮钻场:钻场间距350m,每个钻场布置3个钻孔,孔径为Ф120mm,钻孔内全程下钢质护孔筛管(Φ73mm),使用孔口管(Φ178mm),封孔长度不小于30m,钻孔控制巷道两帮轮廓外20m、煤8底板下8~25m砂岩储层、钻场前方500m区域,施工定向钻孔30个,工程量约为16800m(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其中煤孔工程量1512m、岩孔工程量15288m;1810两顺槽区域验证钻孔采用巷道两侧布置迈步钻场,同侧钻场间距160m,异侧钻场间距80m,每个钻场内布置8个钻孔,钻孔覆盖钻场前方120m、底板垂深20m、巷道两帮轮廓线外15m的范围,孔径为94mm,单个钻场钻孔工程量783m,若治理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喷孔或钻孔油型气压力大于0.1MPa时,需进一步采取局部治理措施,施工底板普通穿层钻孔约840个,工程量约82400m,其中煤孔工程量6300m、岩孔工程量76100m(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③根据1809及1810泄水巷掘进期间油型气治理思路,采取“井下区域定向长钻孔+区域验证钻孔+局部治理钻孔”油型气综合防治措施。泄水巷区域定向长钻孔(压裂):在油型气风险Ⅱ级、Ⅲ级区域每350m布置一个钻场,每个钻场设计1个区域定向长钻孔进行探查并进行水力压裂,主孔沿巷道中心线施工,钻孔内全程下钢质护孔筛管(Φ73mm),使用孔口管(Φ178mm),封孔长度不小于30m,单个钻场钻孔工程量502m,施工定向钻孔10个,工程量约为5310m(岩孔,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泄水巷区域验证钻孔:在泄水巷非皮带侧施工钻场,钻场间距80m,每个钻场内布置9个钻孔,单个钻场钻孔工程量1105m。若治理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喷孔或钻孔油型气压力大于0.1MPa时,需进一步采取局部治理措施,施工底板普通穿层钻孔约792个,工程量约98100m(岩孔,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④钻孔施工、封孔、连抽等所需的工器具及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或加工,包括但不限于钻孔施工及封孔、钻场放水器、集气管、筛管、铁制瓦斯管路、孔口管、孔板流量计、抽采软胶管、U型压差计、管箍、自动防喷装置、开孔定向仪等及与主管路连接工作及所需材料和附件。施工需馈电开关、电缆、井下风、水软管、通讯、监控、视频设备、光纤、排水泵等钻场配套施工一次性材料由乙方提供。
⑤制定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油型气治理技术方案(过断层、向背斜等特殊构造时,制定专项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施工以甲方批准的方案为准。
⑥项目结束前,提供一份灾害治理总结报告,后附全部的设计、图纸、钻孔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3.设备及人员配备
(1)设备及人员配备
①人员配备:成立1809、1810工作面两顺槽及泄水巷掘进期间油型气治理项目部,配备项目经理1名、安全经理1名、生产经理1名、技术经理1名、机电经理1名,瓦斯(油型气)治理技术人员6人,持瓦斯抽采工证人员不少于30人,其他检修工及打钻辅助作业人员不少于90人,共计131人。
②设备配备:需配备定向钻机(ZDY15000LD)不少于6台、泵车不少于6台及完整配套的测量系统;配备普通钻机不少于6台(扭矩达6500Nm以上的6台);并配备配套钻机配套的钻杆、钻头、甲烷传感器、防爆灯、智能防喷装置、在线监测装置、摄像头、弹簧秤等打钻必须配备的配套设施,施工所需的开关、电缆、传感器、视频监控的接设、维护需自行进行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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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别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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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钻探设备 |
定向钻机 |
ZDY15000LD |
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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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泵车 |
无 |
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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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钻机 |
扭矩≥6500Nm |
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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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配套部件 |
钻杆 |
与所有钻机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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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头 |
与所有钻机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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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防喷装置 |
无 |
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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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簧秤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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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监测系统 |
甲烷传感器 |
激光甲烷传感器 |
1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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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 |
无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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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测装置 |
无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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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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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与导向系统 |
定向钻机测量系统 |
完整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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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保障要求 |
供电开关 |
施工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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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
施工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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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传感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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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 |
无 |
6套 |
(2)其他
①临时用电、风、水,打钻水沉淀(沉淀池)、钻场清淤、排水等工作由乙方承担,包括所需设备及材料,甲方只承担风、水、电等主系统。
②施工所需料车、人车、移变、开关、井下风、水软管、通讯、光纤、排水泵等钻场配套施工的材料以及电源的接入(在掘进配电点取电)由乙方解决。
③钻孔施工及封孔、钻场放水器、集气管、孔板流量计、三通、管汇、不锈钢球阀、无缝钢管、U型压差计等与主管路硬连接工作及所需材料和附件等由乙方负责。
④配备和提供的各种设备和材料必须完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工程需要。
⑤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原油等,需按矿方要求收集并运输至矿指定地点。
⑥主管路距钻场距离不大于100m时,乙方负责延伸两趟不小于159mm的临时管路,材料由乙方负责。
⑦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钻场标准化相关工作。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矿井井下瓦斯或油型气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或煤矿井下灾害治理定向钻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满足业绩要求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①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矿井井下瓦斯或油型气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或煤矿井下灾害治理定向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须附可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签证或业主证明或任命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起至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5.1 递交截止时间:;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3)若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表》中具有“财务指标评价”项的内容,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完成财务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具体方式: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管理”模块,点击公司信息变更维护>财务信息>新增或变更近三年的财务信息(新成立或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维护自成立以来的年份)。如未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或出现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务咨询电话:400-010-1086。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异议受理电话: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电话。
8. 监督部门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