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12MV、南通分公司9MV屋顶分布式光储电站项目组件(招标编号:ZPMC(TZZC)-ZB2026-05-040 )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伏组件 采购/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主项目包含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12MV屋顶分布式光储电站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分公司9MV屋顶分布式光储电站。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12MV屋顶分布式光储电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凤滨路666号,装机容量12MV。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分公司9MV屋顶分布式光储电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团结东路1号,装机容量:9MV。
2.2本招标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的原材料、配套件、制造、检测试验、安装调试、运输包装、人工、财务、管理及服务等其他全部费用。
2.3本招标项组件要求为:防积灰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625Wp光伏组件(具体见技术协议),预计33600块,分发两个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凤滨路666号19200块,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团结东路1号14400块;此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项目现场申购为准。
2.4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12MV、南通分公司9MV屋顶分布式光储电站项目建设期约2年。建设期内相关组件分批签订合同,各对应合同订立后15个工作日内送货。
2.5本招标项报价方式框架协议,在投标满足全部实质性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原则评标(针对报价总价),中标后合同签订价格采用浮动机制,即根据第三方光伏权威PVInfoLink(www.infolink-group.com)最新一次发布的相应型号组件的平均价格为“最新基准价格”。如签订合同时,基准价格上浮超过2%或数据下降1%,则:合同签订价格=中标价对应单价×(最新基准价格/投标基准价格)。如基准价格上浮不超过2%,下降不超过1%,则按照中标价对应单价实施。本招标项目投标基准价采用2026年06月08日第三方光伏权威PVInfoLink基准价格:双面双玻组件(210mm):0.76元/W。
2.6中标人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方需具有2024年组件出货量达到60GW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要求;RISO9001;RISO14001;RISO45001;□其他体系: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1.2 投标人需要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情况简介;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6)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出货量证明,以数字新能源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7)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8)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如需行政许可证书,需明确具体名称);
(9)ISO9001/14001/45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0)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无相关情况应提供承诺书;
(11)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无相关情况应提供承诺书;
(12)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无相关情况应提供承诺书;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属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供代理证或经销授权书复印件);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回执盖章件(附件2)
3.1.3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预审,参与单位在报名时需按照公告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后审,参与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供联合体对应资质材料,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
☑参与一个包件投标
□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录“中交招采网”系统(网址:https://zjzcw.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按本章第3.1款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及第六章相关规定。
4.2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在接到“中交招采网”系统下载标书的短信通知后,可登录“中交招采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注:中交一级集采目录物资必须采用此评标办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1 付款条件:合同货到验收并提供十二年质量保函后3个月内支付100%货款。
10.1.2 报价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率:13%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查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1-31193650
举报邮箱: jwss@zpmc.com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联 系 人: 杨翼飞
电 话: 13916933669
电子邮件: yangyifei@zpmc.com
来源网址:https://sp.ic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