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中台运营中心2026年-2027年系统实施及安全监测类信息系统辅助设计、开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6000220023005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方电网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中台运营中心2026年-2027年系统实施及安全监测类信息系统辅助设计、开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立足中台中心业务发展及信息系统建设需求,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引入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分标包开展专项技术辅助支撑服务。
标包1(系统实施服务):协助完成信息系统部署安装、功能测试、接口对接、联调联试及日常运行保障等技术服务;统筹协调系统实施过程各参建单位的技术对接与业务沟通事宜,确保招标人相关信息系统与南方电网内部相关业务系统实现合规对接及稳定运行。
标包2(安全监测类信息系统辅助设计、开发服务):辅助招标人开展安全监测类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定制开发、信创适配、迭代优化等技术服务,进一步加强中台中心信息系统设计开发专业能力。依托专业服务商的技术支撑,持续完善数据检测、智能分析、告警处置等核心业务能力,强化重要数据、敏感数据实时监测、智能研判及安全防护管控,统筹实现多业务场景兼容适配、多源海量安全数据汇聚治理,构建全域安全态势可视、可管、可控的管理体系,助力夯实中台中心系统标准化建设根基,保障中台中心业务规范化输出与市场业务稳健拓展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立足中台中心业务发展及信息系统建设需求,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引入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分标包开展专项技术辅助支撑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标包1:采购具备信息系统部署实施专业能力的服务商,协助甲方开展系统部署、测试、接口对接、联调联试、运行保障等技术支撑服务,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跨单位技术对接与沟通协调相关工作。
标包2:采购具备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定制开发、系统测试、信创适配综合服务能力的专业服务商,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撑,辅助招标人开展系统设计开发与迭代优化等工作。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期间,若合同实际支付金额达到标的预估采购金额的上限比例(预测采购量的150%),应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时,招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标的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比例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招标人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比例(预测采购量的80%)的,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比例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比例,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费率最高投标限价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系统实施及安全监测类信息系统辅助设计、开发服务 | 948.46 | 1 | 1 | 系统实施服务 | 298.46 | 100%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 安全监测类信息系统辅助设计、开发服务 | 650.00 | 100%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7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按费率报价,详见报价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6月09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6月15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12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06月09日18时00分00秒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2楼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传真:020-38122354)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递交异议后,请通过电话反馈递交情况。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9.3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邓超志
邓超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6月09日
- 编辑: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