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至全国(除河南)陆路运输协议(郑州)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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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郑州至全国(除河南)陆路运输协议(郑州)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郑州至全国(除河南)陆路运输协议(郑州)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上海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 功能目标:郑州至全国(除河南)、全国至郑州、非郑州始发至全国(零担、整车)运输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运输货物(电子备件、仪器、服装等)的服务时需执行:1.承担服务过程中人员、车辆、保险等全部运营成本,并承诺按照不高于市场价的标准结算。2.在节假日、客流高峰时段增派人员与车辆,制定落实应急处理方案。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郑州至全国及全国至郑州专车运输,所需车型(依维柯、4.2米、6.8米、9.6米)有营运手续运输车辆,每次运输前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购车6年以内的车况良好车辆。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需具备资质:1.营业执照(含普通货物运输);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郑州至全国(除河南)、全国至郑州、非郑州始发至全国(零担、整车)。服务标准:1.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确保服务全时域覆盖;2.具备多订单并行处置能力;3.派送人员需接受专业安全培训,熟练掌握货物(行李、备件、仪器等)安全操作规范,货物送达后(行李、备件、仪器等),应提醒客户现场查验确认并签署派送单;4.签收单证及物料的审核及回收,异常信息反馈;5.应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派送单据汇总后提交至甲方进行核验;6.装卸费垫付;7.严禁泄露甲方及客户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文字等形式的信息外传。 验收标准:全国(零担、整车)运输货物签收单证的签收,签收单证及物料的审核和回收,异常信息反馈等。 |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其他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河南永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6月15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张依雯 | |
| 联系人电话:18221741975 | |
| 联系人邮箱:sha.ywzhang@cae.com.cn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