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清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000P人工智能算力产业园项目
项目编号:诺浩询比(EPC+F)2026-037
诺浩(青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中清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拟对青海中清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000P人工智能算力产业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投标单位参加该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中清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000P人工智能算力产业园项目
1.2采购人:青海中清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诺浩(青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南川工业园区
2.2招标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亩,总建筑面积32900㎡,容积率1.90,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①.综合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1800㎡,用于办公、研发、调度、
运维管理、展示接待;
②.算力中心机房楼2栋:建筑面积26200㎡,部署3000P(FP16)
人工智能算力集群;
③.动力、制冷、消防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900㎡;
④.配套系统:双回路供配电、UPS、柴油发电机、冷板式液冷系统、
行间空调耦合制冷、冷冻水循环泵、Spine-Leaf400G网络、安防、
DCIM智能管控平台;
⑤.基础设施:园区道路、绿化、停车场、给排水、围墙等;
⑥.分布式光伏:5.5MW(屋顶+地面复合式)。
项目建成后形成3000P(FP16)人工智能算力服务能力,设计
PUE≤1.19,采用国产自主可控架构,面向政务、能源、科研、企业
等客户提供算力服务。最终以设计研究院设计图纸为标准,以EPC+F融资建设。其中,算力、服务器、机柜及功率核算如下:
基础参数:总算力3000P(FP16),单台8卡AI服务器算力8P、
功率8.5kW;
服务器数量375台;
1T总功率3.19MW
机柜数量:采用液冷高密度部署,1台服务器/机柜,合计375架;
总用电功率=1T功率×PUE=3.19×1.19=3.54MW;
年用电量=总功率×年运行小时数=3.54×8760=31010.4万KWh。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标段名称:青海中清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000P人工智能算力产业园项目
项目编号:诺浩询比(EPC+F)2026-037
合同估算价:98500万元
建设工期:24个月
招标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6亩,总建筑面积32900㎡,容积率1.90,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①.综合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1800㎡,用于办公、研发、调度、
运维管理、展示接待;
②.算力中心机房楼2栋:建筑面积26200㎡,部署3000P(FP16)
人工智能算力集群;
③.动力、制冷、消防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900㎡;
④.配套系统:双回路供配电、UPS、柴油发电机、冷板式液冷系统、
行间空调耦合制冷、冷冻水循环泵、Spine-Leaf400G网络、安防、
DCIM智能管控平台;
⑤.基础设施:园区道路、绿化、停车场、给排水、围墙等;
⑥.分布式光伏:5.5MW(屋顶+地面复合式)。
项目建成后形成3000P(FP16)人工智能算力服务能力,设计
PUE≤1.19,采用国产自主可控架构,面向政务、能源、科研、企业
等客户提供算力服务。最终以设计研究院设计图纸为标准,以EPC+F的形式融资与建设。其中,算力、服务器、机柜及功率核算如下:
基础参数:总算力3000P(FP16),单台8卡AI服务器算力8P、
功率8.5kW;
服务器数量375台;
1T总功率3.19MW
机柜数量:采用液冷高密度部署,1台服务器/机柜,合计375架;
总用电功率=1T功率×PUE=3.19×1.19=3.54MW;
年用电量=总功率×年运行小时数=3.54×8760=31010.4万KWh。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施工单位为投标主体单位,投标报名只接受投标主体单位;
4.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可以是2家及2家以上,牵头单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承包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每擅自更换一人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的违约金。前述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22个工作日,每低于一日,按每人每日10万元标准支付违约金。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发包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承包人撤换其认为不称职、不专业或存在信誉问题的任何分包人。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我公司进行投标登记。或将资料发送至邮箱790486934@qq.com,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确认。
报名费转至我公司中国银行。
户名单位:诺浩(青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5080807479
银行行号:104851003012
注:本项目报名、招标文件领取、答疑、补遗领取等业务均在现场进行,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诺浩(青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写字楼4号楼39楼13901室)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青海中清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工业园创业路108号二号楼3层306室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7709787666
招标代理机构:诺浩(青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写字楼4号楼39楼13901室
邮 编:810008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70969
诺浩(青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