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煤矿人行井井口防冻及零星建筑供热热源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4853,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煤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贺兰山中段腹地,行政区划属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管辖。由于白芨沟煤矿人行井锅炉房安装有2台燃烧蒸汽锅炉属于淘汰类锅炉,依法依规予以淘汰拆除。锅炉拆除后为解决部分设施供热,在人行井口新建空气加热室和配电室,井口防冻采用电加热器供热;汉餐食堂、矿山救援队、生活污水处理站设置三个供热点,采用太阳能异聚态采暖。热源主机安装在室外。此次改造依法淘汰落后锅炉,改用清洁能源供暖,切实保障矿区生产生活正常采暖。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其中:人行井空气加热室及配电室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车棚的车挡、成品车位牌制作、安装、现有车棚内车挡拆除及恢复、充电桩拆除及恢复、新建车棚区域侧原有围栏拆除及恢复,新建汉餐食堂供热泵房选址处现有电杆拆除不计入本次招标;除甲供设备、材料以外,其余材料全部由乙供,甲供设备及材料详见明细表)。具体以施工图为准。主要为:
(1)人行井片区
①土建工程
人行井处拆除原绞车房,原址新建空气加热室及配电室,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56㎡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②安装工程
人行井新建空气加热室及配电室内安装3台矿用煤安防爆电加热型空气加热机组及配套配电、控制设备。安装空气加热室至人行井送风道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拆除井口加热器2套、人行井燃煤锅炉2台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汉餐食堂片区
①土建工程
汉餐食堂西侧新建供热泵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1.7㎡;汉餐食堂西侧拆除原钢车棚,新建顶部可以安装太阳能聚热板的屋面承重车棚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②安装工程
汉餐食堂新建供热泵房外安装5台太阳能异聚态主机,新建车棚顶部安装160片聚热板,供热泵房内安装2台循环泵及配套定压泵、软水器、水箱等。拆除燃煤锅炉、水泵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3)救护队片区
①土建工程
救援队院子处拆除砖混结构锅炉房,原址新建供热泵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6.5㎡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②安装工程
救援队院子新建供热泵房外安装2台太阳能异聚态主机,办公楼南侧地面安装64片聚热板,供热泵房内安装2台循环泵、配套定压泵、软水器、水箱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拆除燃煤锅炉、水泵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4)生活污水处理站片区
①土建工程
生活污水处理站大门北侧,新建供热泵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1.7㎡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②安装工程
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供热泵房外安装3台太阳能异聚态主机,地面安装80片聚热板,供热泵房内安装2台循环泵、配套定压泵、软水器、水箱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4 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煤矿。
2.1.5质量要求: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1.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2.1.7 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每月按工程实际进度办理进度结算,进度结算至合同总价款的90%,停止办理建安工程进度结算。
②中标人完成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2)付款方式:
①中标人应当向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依据发票、结算及资金计划支付中标人工程款。按进度结算的100%进行支付,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停止办理建安工程进度款支付。
②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时留置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后,中标人需按照发包人规定的程序履行质量保证金释放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发包人一次性无息返还中标人质量保证金。
③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履约担保: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下发30日之内,按照中标价款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允许中标人自主选择以下任一形式提交:
1)现金/转账:通过中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
2)银行保函:甲方认可银行名单下的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的见索即付保函。履约担保期限覆盖合同期,在合同截止日期60日内充分有效。
承包人单月工程进度未达发包人下达月度计划80%,或连续两个月进度滞后累计影响总工期超 15 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还应承担由此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1.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作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保障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07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宁人社规字 〔2024〕1 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宁煤办〔2024〕214号)等相关规定和政府劳动监察大队要求,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在合同履行期间,由发包人每月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至三方设立的农民工专用账户,由承包人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给协议中约定的当地银行,以确保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60日后且没有发生与承包人有关的工资拖欠、群体性上访、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涉及工资问题事件时,按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维保类合同外委人员管理的通知》(宁煤办2024]43号)的相关规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建安工程(合同工程范围须同时包含土建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内容,不含施工劳务分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安工程(合同工程范围须同时包含土建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内容,不含施工劳务分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建筑工程类或机电安装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的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2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7-08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杨小宁
电 话:17395082860
电子邮箱:1500678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夏煤业4号楼426房间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闫磊
电 话:0951-6971435
电子邮箱:12067151@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