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机关车辆管理系统及红绿灯双重保护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省院机关车辆管理系统及红绿灯双重保护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并进行国内询比招标,现邀请投标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院机关车辆管理系统及红绿灯双重保护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省院机关车辆管理系统及红绿灯双重保护改造项目
1.2预算控制价:56200.00元
1.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到货并安装完成
1.4服务地点: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询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询比截止时间前5天内);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询比资格;
2.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2.5财务要求:1、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近一年(2024年度或2025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2.6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如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6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4.2投标人不需要现场报名,均通过网上购买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司公章)。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xucheng2022@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询比文件售价:500.00元(以转账方式缴纳,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收款单位: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972900622810106;
联系人:贾先生;电话:0971-616368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1日下午14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B座19楼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及评标,请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4376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6368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B座19楼
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