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物业租赁、丽丰中心停车场车位租赁项目
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030006200233985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物业租赁、丽丰中心停车场车位租赁项目,采购人为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为:″2026年-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物业租赁”。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拟租赁租丽丰中心12-14层作为中心的办公物业:续租12层01单元、13层01-08单元,建筑面积3572.54平方米,租期:2026年12月25日-2029年12月24日;新租14层01-08单元建筑面积1788.14平方米,租期:2026年11月1日-2029年12月24日。
标的2为:″2027-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丽丰中心停车场车位租赁项目”。由于公司现已租赁了丽丰中心12层、13层作为办公场所,为解决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停放问题,公司需要长期租用车位,鉴于停车位选择具备就近、便利等特殊性,拟选取丽丰中心地下停车位租赁公司对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工作,租期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2采购范围:
标的1:
中心已在2018年租赁丽丰中心作为办公场所,该物业办公环境、物业管理较好,拟续租丽丰中心 12层01单元、13层01-08单元;新租14层01-08单元作为中心的办公物业,该物业靠近省级电网公司,租用该物业便于中心业务部门与省电网公司开展业务工作和有效节约有关资源成本。确定最高限价单价(元/平方米·月)首年、次年的租金标准为:″每月 140元/平方米·月”,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丽丰中心12层01单元、13层01-08单元租期自2026年12月25日开始,至2029年12月24日结束,租赁费用为1800.5616万元;14层01-08单元,租期自2026年11月1日开始,至2029年12月24日结束,租赁费用为895.5712万元。12层01单元、13层01-08单元、14层01-08单元办公场所租赁项目费用共计为2696.1328万元,拟确定该项目的最高限价为2696.1328万元(含税)。
具体租赁计划如下表:
序号 | 办公物业名称 | 预计租赁办公场所面积 | 最高限价(万元) | 租赁适用时间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1 | 丽丰中心12层01单元、13层01-08单元 | 3572.54 | 1800.5616 | 2026年12月25日-2029年12月24日 | 1800.5616 |
2 | 14层01-08单元 | 1788.14 | 895.5712 | 2026年11月1日-2029年12月24日 | 895.5712 |
合计 | 5360.68 | 2696.1328 |
| 2696.1328 | |
物业的交付标准:以现状交付给我方使用。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我方无需拆除13层01-08单元及14层01-08单元物业内间隔,但物业内附合的装饰、装修物、非附合装饰、装修物则应由承租人拆除并清理。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我方将12层1201单元恢复至大开间交还,对原有缺损和损坏的天花板与灯盘和地台板进行更换复原,天花板与灯盘和地台板复原完整,及大厦配给之整套风机盘管拆卸清洗及装回(或在丽丰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维持租赁期届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日的现状),并将该物业归还给丽丰方。
标的2: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已租赁丽丰中心12层、13层作为办公场所,为解决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停放问题,公司需要长期租用车位,拟选取丽丰中心地下位租赁公司对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工作,现邀请丽丰中心地下停车场所属的广州高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与采购。具体租赁计划租赁如下表:
序号 | 车场名称 | 预计租用车位个数 | 最高限价(万元/车位·月) | 租赁适用时间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1 | 丽丰中心停车场 | 33 | 0.16 | 2027年1月1日至 2029年12月31日 | 190.08 |
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测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
租期: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3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2.4采购分类:标的1为专项采购,标2为框架采购。
租期:标的1:租期:12层、13层:2026年12月25日-2029年12月24日;14层:2026年11月1日-2029年12月24日。标的2:租期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租期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是否特殊包 |
1 | 2026年-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物业租赁 | 2696.1328 | / | 1 | 2026年-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物业租赁 | 2696.1328 | 12层、13层:2026年12月25日-2029年12月24日; 14层:2026年11月1日-2029年12月24日。 | 2696.1328 | 2696.1328万元 | 否 |
2 | 2027-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丽丰中心停车场车位租赁项目 | 190.08 | / | 1 | 2027-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丽丰中心停车场车位租赁项目 | 190.08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190.08 | 0.16万元/车位·月 | 否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 |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包 |
1 | 持有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须有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 标的1:2026年-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物业租赁 |
2 | 停车场资产必须归出租方所有或出租方必须具备停车场合法的对外出租资格(须提供相关合法使用证明)。 | 标的2:2027-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丽丰中心停车场车位租赁项目 |
4.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4.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标的1:中心已在2018年租赁丽丰中心作为办公场所,该物业办公环境、物业管理较好,拟续租丽丰中心 12层01单元、13层01-08单元;新租14层01-08单元作为中心的办公物业,该物业靠近省级电网公司,租用该物业便于中心业务部门与省电网公司开展业务工作和有效节约有关资源成本。 标的2:由于公司现已租赁了丽丰中心12层、13层作为办公场所,公司需要长期租用车位,鉴于停车位选择具备就近、便利等特殊性,拟选取丽丰中心地下停车场对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工作,现邀请丽丰中心地下停车场所属的广州高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与采购,且该停车场的车位满足公司的需求。 依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第十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一)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附录B:广东电网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 ″第七部分 直接采购:二十六、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九)采购或者租赁特定不动产的;”故标的1和2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
4.2直接采购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州丽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丽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丽丰中心的产权人,且交易中心已在2018年租赁丽丰中心作为办公场所,该物业办公环境、物业管理较好,拟续租丽丰中心12层01单元、13层01-08单元,新赁14层01-08单元作为中心的办公物业,该物业靠近省级电网公司,租用该物业便于中心业务部门与省电网公司开展业务工作和有效节约有关资源成本。 | 2026年-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物业租赁[2026年-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物业租赁] |
2 | 广州高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高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丽丰中心停车场的产权人。停车场就近及单一性,公司需要长期租用车位,丽丰中心停车场对外招租,且该停车场的车位满足公司的需求。 | 2027-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丽丰中心停车场车位租赁项目[2027-2029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丽丰中心停车场车位租赁项目] |
5.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06-22 至2026-06-29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6.异议及投诉
6.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异议递交电话:020-85125032、020-85121708、020-85124330
6.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本项目采购方式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6.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中心12楼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6月22日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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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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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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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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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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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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