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融创大河宸院清洁能源供热试点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融创大河宸院清洁能源供热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郑州市惠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以:项目编号2602-410108-04-05-9131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承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承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
2.1.2工程规模与内容: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供热热源建设、配套管网建设及既有换热站及自控改造,其中包括:空气源热泵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安装;DN350管网铺设及阀门安装;换热站管网及电气自控改造;站内加装循环水泵及软化水设备;电力增容及手续跑办含施工验收;热源区域降噪施工及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验收。
2.1.3项目总工期:
设计部分:合同签订7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甲方审查。
施工部分:高压电采购及施工30日历天(含电力部门二次优化设计);管网建设20日历天;供热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50日历天;自控系统改造至满足接入发包人智慧能碳管理平台条件15日历天;项目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此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新建供热(包含土建部分)、热源及配套管网、电力增容,以满足招标人为郑州市融创大河宸院小区提供采暖供应。(本次招标不包含一次网的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格要求:
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要求未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企业需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页面截图)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2.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应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3.1.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应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2023、2024、2025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2.3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2.6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 6 月24日至2026年 7月 7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如因潜在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 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勾选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费用支付页面。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400元/标段,支付后不予退还。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潜在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400 903 3175;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潜在投标人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潜在投标人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潜在投标人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数字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按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或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4.7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使用CA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 7月 17 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电子集中解密,唱标结束经主持人、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开标一览表内容后进行在线电子签名,投标人应确认开标结果、在20分钟内完成扫码签字(签字人应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同意。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400 903 3175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承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联系人:高玉超
电话:0314-2152065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三路华美龙大厦1号楼8楼
项目负责人:王倩影
联系方式:0371-67919605
邮箱:zhongdingjinghong@163.com
监督单位:承德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上二道河子承德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4-2152245
2026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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