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全厂边坡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5099,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北区。本项目边坡分别分布在项目现场东南侧、南侧、西侧和东北角区域,建设场地大部分为原始地貌,场地周边遍布风积沙丘。根据厂区竖向设计与周边场地关系,全厂边坡工程分为挖方、填方、片石砌筑、边坡及绿化、桩基工程和挡板墙等。
2.1.2厂址现状:本项目位于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现场。目前本项目场平和强夯施工已经完成,项目现场具备全厂边坡工程施工条件。
2.1.3招标范围:
(1)本项目包括项目西侧(包括5#门和6#门与园区连接段的土方和边坡)和南侧、神华路边坡和厂前区北侧(东西向)边坡工程。
(2)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全厂边坡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西侧、南侧、神华路、厂前区北侧(东西向)边坡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貌复测、测量放线、清表及消纳、挖方、填方及平整、分层夯实、余土清运、边坡施工、项目西侧场平、基础开槽夯实、基础施工、绿化施工、边坡砌筑、桩基施工及配合检测、声测管、挡板墙施工、截排水沟及两侧地面硬化、绿植恢复等、施工过程变形监测、检查验收及有关报审报验等工作。
(3)投标人充分考虑桩基施工和挡板墙施工难度,采取先施工技术和工艺,优质高效完成桩基和挡板墙施工。边坡排水沟与围墙连接部位的地面硬化需根据围墙施工进展情况组织实施。
(4)施工道路由施工投标人负责,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5)投标人负责挖方及余土清运到招标人指定区域并分层平整,平整后进行绿化,费用含在合同中。(平均运距5Km)
(6)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有关的工程检验检测工作,配合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7)投标人对有关专业“6S”施工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包括标识、刷漆等)施工具体要求按照招标人规定执行。
(8)招标人已选定专业检测单位为本项目提供土建材料与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投标人负责配合土工检测工作,详细要求见招标人施工管理体系文件《项目土建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管理办法》,配合工作及检测本身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中,投标时应参照合同附件1中16《土工检测价格清单》所列单价,充分考虑该部分检测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
检测实际发生费用由招标人支付给检测单位,同时招标人将按照同等金额在给付投标人的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9)具体工程量及范围参照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若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纸有差异,以设计图纸为准。
(10)全厂边坡工程根据现场情况分部、分段施工,工作要求按照招标人具体要求执行。
(11)投标人负责办理开工有关报审报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书、缴纳建筑安全责任险、建筑业工伤保险、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等材料。
(12)边坡施工过程变形监测由投标人负责,工程竣工后监测由招标人负责。
(13)投标人需要对因施工需要临时破坏的山体按要求回填修复、对破坏的绿植按要求进行恢复,经检查验收合格,费用含在合同中。
(14)本项目的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含竣工图编制、数字化交付),完成档案验收。
(15)施工过程中的密目网覆盖(不小于10万平米)。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5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北区。
2.1.6工程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完工日期为2027年12月30日,绝对工期1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7本招标项目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后2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土建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且均已通过竣工验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已完工的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2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3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7-15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
邮 编:719300
联 系 人:李根
电 话:18740685519
电子邮箱:20103047@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国能大厦717室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吴家乐
电 话:0471-3261782
电子邮箱:10028600@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