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智慧化提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业主单位为郑州航空港区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河南空港芯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智慧化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41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项目地址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于现有园区智能化建设现状,本次项目聚焦智慧招商、智慧办公、智慧生活三大场景,围绕1+1+3的智慧园区框架体系;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升级园区管理服务水平,强化产业协同与资源配置效率,助力园区打造成为″双碳”智慧园区标杆。
2.4招标范围:
项目包含智慧招商、智慧办公、智慧生活三大场景的智慧园区框架体系建设,包括一套基础设施,一个数字底座,三大场景体系应用;一套基础设施包括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系统以及运营中心、机房工程(消防控制室);一个数字底座,包括数字底座配套软件和数字底座配套设施;三大场景体系包括园区IOC、服务门户、智慧会议、无感通行及智慧访客配套应用的软硬件设施;需要负责配合项目范围各系统建设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保管、运输、安装、测试、产品保护、系统集成、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2.5工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且完成集成调试并初验完成。
2.6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7试运行期限:自项目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试运行期3个月。
2.8免费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完成整体移交、双方签署验收确认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2年免费质保服务。
2.9免费运维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完成整体移交、双方签署验收确认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2年免费运维服务。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至少需包含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等相关内容。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注:业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2.公示公告截图或发票,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①公示公告截图,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或
②不低于合同金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简称。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6日09时00分至2026年7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招标人:河南空港芯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QB2栋8层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1-686826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花海燕、刘梦婷、张静涵
电话:0371-68865960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fztzjtjj@163.com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