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基于数字识别技术的火车车厢智能解复列机器人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5281,招标人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简称:灵武公司)一、二期输煤系统共有4台C型折返式单车翻车机、4台拨车机、4台推车机及4台迁车台,肩负着灵武公司#1至#4机组的火车煤接卸任务。目前翻车机本体、拨车机及推车机运行已实现自动化,但车皮在翻车前后的摘钩、正钩、复钩工作仍然由人工完成。作业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系统现状如下:(1)翻车机、拨车机、推车机、迁车台已实现自动化运行。(2)拨车机将车皮牵到位后,车皮与车皮的摘钩解列采用人工方式完成,作业的过程中存在人身安全隐患。(3)翻车机在翻卸过程中车皮车钩的自重产生歪斜,致使拨车机、推车机在推空车时有时挂不上钩,给设备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4)翻卸后空车,入口处车钩需要工作人员在拨车机推车前完成人工扶正;空车上迁车台后,工作人员还需将空车钩后钩扶正并将车钩打开(复钩),确保空车推出后与前车可靠挂钩,作业过程中存在人身安全隐患。(5)翻车机整个作业流程人为参与摘钩、正钩、复钩作业,工作环境差,无论是设备上还是人身上都存在安全隐患。(6)摘管和拔销在车列到位后在翻卸启动前人工沿车列走行一趟并逐一摘钩和拔销,具有一定安全隐患,且延长了滞车时间。
因此,通过数字识别技术应用,研发火车车厢智能解复列机器人系统,使用智能机器人能够替代翻车机值班员完成重车自动摘钩、翻车后空车复钩、空车车钩扶正,实现火车车厢摘钩、复钩及正钩的全过程无人操作,提高公司火车摘复钩作业的自动化水平,降低翻车过程安全风险,实现本质安全,提高翻车机接卸设备的控制系统智能化水平。
2.1.2招标范围:针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系统现状,投标人负责研发完成一种基于人工智能技术与数字视觉、3D感知、运动规划控制的火车自动摘复正工业机器人系统的研究与应用。针对性开发定制专用高精度多轴机械臂技术、3D智能识别感知技术、机器人运动规划控制技术、数字识别技术、精准三维重建、点云处理与深度学习的应用等,通过基于人工智能的机器人系统与现有翻车机系统之间系统与系统的联锁,实现机器人系统与原翻车机系统的深度融合,大幅度提高系统无人值守水平,实现人工智能的机器人技术代替人工完成翻车前重车摘钩、风管状态识别、车型识别、翻车中车厢车钩的自动扶正、翻车后空车复钩,实现机器人自动摘钩、正钩、复钩,达到翻车作业现场敞车车厢的无人化作业,为翻车机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从而提高电厂智能化水平。本项目研究内容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整体项目的研究开发、项目实施、设备供货、监造、运输、配套施工、验收、调试、交付投产、资料移交、培训、售后服务及要求的科技成果、同步配合招标人完成翻车机控制系统DCS改造等相关全部内容。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项目地点(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主要研究内容:
(1)针对现场四台C型翻车机系统,研究开发4套重车摘钩机器人,替代人工完成翻车前重车摘钩作业;
(2)针对现场四台C型翻车机系统,研究开发4套空车复钩机器人,替代人工完成翻车后空车复钩作业;
(3)针对现场四台C型翻车机系统,研究开发4套正钩机器人,替代人工完成翻车中车厢车钩的自动扶正作业;
(4)针对现场四台C型翻车机系统,部署安装车型识别系统、工业视觉系统和智能感知系统。
2.3.2预期目标: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工业机器人替代人工完成翻车前重车摘钩、翻车中车厢车钩的自动扶正、翻车后空车复钩,实现一二期翻车系统作业现场敞车车厢摘复钩的无人化作业。
(1)自动摘钩成功率:97%以上;
(2)自动复钩成功率:97%以上;
(3)自动正钩成功率:97%以上;
2.3.3预期成果:
(1)四套翻车机线的车型识别系统、风管状态检测装置、工业视觉系统和智能感知系统;
(2)四套重车智能摘钩机器人;
(3)四套空车智能复钩机器人;
(4)四套智能正钩机器人;
(5)申请相关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项,撰写期刊论文2篇(知网可查)。
2.4 项目服务期:本项目计划自签订合同24个月完成项目研究及实施。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翻车机摘复钩系统研究与应用(或系统建设或设备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摘钩(或解列)机器人、正钩机器人、复钩(或复列)机器人】,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翻车机摘复钩系统研究与应用(或系统建设或设备改造)的工作经历【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摘钩(或解列)机器人、正钩机器人、复钩(或复列)机器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06 17: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7-20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邮 编:750400
联 系 人:王兴惠
电 话:0951-5082287
电子邮箱:12895807@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4号楼426室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刘金颖
电 话:0951-6970520
电子邮箱:15013934@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