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采购2026-2027年常年法律服务项目【询价通知单】 | |
项目编号 | QT304526062759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询价通知单,最低评审价格法)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7年常年法律服务; 1.日常法律文书审查与合规意见出具 成交供应商须全面负责采购人日常经营管理及对外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的审查与修改工作;根据采购人需求,针对采购人发出的需要出具法律意见的各类正式文件及对外回函,进行严格的合规性把关,并按要求出具规范、严谨的《法律审查意见书》。 2.重大决策法律支持与制度体系建设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派专业律师列席采购人重要经营决策及内部会议,对会议议题、审议内容及表决事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同时,协助采购人梳理并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制度及治理机制的合法合规性。 3.普法宣传与专题培训服务 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宣传计划,每年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4次的专题法律普法讲座;同时,须结合采购人业务特点与最新法律法规动态,协助采购人策划并落地实施″法律宣传月”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员法治素养。 4.纠纷法律论证与风险应对 针对采购人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各类经济、民事及行政纠纷,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开展深入的法律论证与风险研判,提供具备高度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或应对策略,协助采购人有效规避、化解及降低法律风险。 5.劳动用工专项合规咨询 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劳动法律规章制度的专项咨询服务,重点围绕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处理、员工合规用工管理、人力资源制度优化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协助采购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注:本采购公告全部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以上所述服务包括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承办所有项目的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四期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煤电项目配套贮灰场项目、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运煤铁路专用线项目、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等。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公布集团公司2026-2027年法律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2026〕83号中公布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内的单位: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理(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尚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梅(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内蒙古震科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蒙法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启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德沃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励炜律师事务所、湖北敬卓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6年6月30日16:30至2026年7月3日16:3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或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向采购人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4、重新询比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失败:①按时提交供应商审查资料和报价的供应商少于2家;②提交的供应商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1600元;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成交供应商报价*3%。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咨询服务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服务半年后采购人验收完毕,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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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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