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航天医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需求:内蒙古航天医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不划分标段;
二、项目概括:
(1)服务车型:涵盖轿车(帕萨特、红旗H5等)、商务车(GL8等)、中巴车(考斯特系列等)、大巴车(55座),主要用于医院体检、义诊等人员接送工作。
(2)服务范围:呼和浩特市市区(含武川县、托县、土左旗)及市外;
(3)服务方式:支持按时段租赁或者按行驶里程租赁模式;
三、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二)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四)本项目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须保证车辆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满足各类车型运营服务规范;驾驶员需满足年龄25-55周岁,驾龄≥5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熟悉行驶路线;服务期间车内整洁、文明服务,不得擅自离
岗或更改行程。
四、付款方式:
(1)结算周期:按季度结算,供应商每个结算周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提供费用结算明细表(需列明每笔用车的车型、时间、公里数、费用构成)及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支付期限:医院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规发票及结算明细表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五、市场询价方式
凡有意参加市场询价的报价单位,请于2026年6月30日17时00分至2026年7月3日17时00分将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价函(加盖公章扫描件,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2375991841@qq.com,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价函不予接受。
注:1.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报价单位可自行随报价函提供公司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如对本项目附件有调整建议的,可一并提出。
3.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仅作为制定预算参考,不作为成交依据。
内蒙古航天医院
联系人:丁媛媛
联系电话:15147387532
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18586095002 0471-3473023
邮箱:2375991841@qq.com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