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6-06-3-496)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包头第三热电厂2026-2029年采暖期供热管网抢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包头第三热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现有自营供热面积1192万平米,现有自营热力站112座,监管热力站14座,共有三条集中供热出线:西干线最大管径DN1200;东干线最大管径DN1200;青北线最大管径DN800。现已形成以西干线、东干线和青北线为主干线,以及与三条主干线相接的,自由路支干线、少先路支干线、文化路支干线、兵工路支干线、幸福南路联络干线、青山路包二和包三联络干线及二次管网组成的供热区域。本工程输送介质为热水,运行工作温度为120/70℃,设计工作压力为2.5MPa。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现有自营供热面积305万平米,供热管网一级供热主管网总长约22公里(管沟长度),其中东线石拐方向一级供热主管网DN800长约8公里,西线青山区乌素图社区及与包头市第二热电厂一级供热管网DN1200长约14公里。二级供热主管网主要在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202)、青山枫景、万科中央公园、中慧新城住宅区、丽祥苑、青山青城、九原区鹿苑康城、九原兴都、石拐新区等社区。为保证供热管网采暖季安全稳定运行,地下管网出现漏点时需对管网漏点及时进行处理。
现对包头第二热电厂、包头第三热电厂2026-2029年采暖期供热管网系统抢修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每年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包头第二热电厂、包头第三热电厂2026-2029年采暖期间供热管网故障抢修,全年的报停断管及恢复接管工作。包括对供热管网系统不同管径的管道、阀门、补偿器等的抢修,口径DN20至DN1400的保温管道、钢管、PPR管道、三通、弯头、异径管的漏点、爆口抢修;供热系统不同口径的隔断阀门、补偿器故障更换;以及供热系统附件如放水门、空气门、表计故障更换等。主要包含漏点查找、做措施、系统泄压、土方开挖、余土外运、管网漏点抢修、补偿器与阀门的故障更换、管道保温恢复、接口保温恢复、回填、地面附着物及路面恢复等。负责施工期间与居民、市政管理部门和管线临近产权单位的协调工作。抢修所需的DN400及以上主要材料由招标人提供,其他设备和主、辅材料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提供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采用统招分签形式,中标后投标人分别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签订合同。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21年1月1日至今)供热管网施工或供热管网抢修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1日9:00起至2026年7月10日23:59止。
获取方式:
4.2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下载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人请自行核对资格条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避免浪费资源。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异议受理电话: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电话。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电话400-010-1086转8407。
招标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包头第二热电厂
联系人:史伟
电 话:13294861808
邮 箱:
招 标 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包头第三热电厂
联 系 人:周志荣
联系电话:13171229920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400-010-1086转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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