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3192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电网基建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包含初步设计文件、初设概算、技术规范书、相关专题、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文件、施工图预算、技术规范书、相关专题、设计变更)评审工作的技术支持服务需求,现开展2026-2027年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框架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标包1-1: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澄迈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2026-2027年的35-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包含初步设计文件、初设概算、技术规范书、相关专题、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文件、施工图预算、技术规范书、相关专题、设计变更)评审工作的技术支持服务。评审工作包括评审准备工作、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提供评审纪要和评审意见、审查收口文件等,具体以组织评审单位派工单为准。根据回避原则:标包1-1中标人在该服务区域中标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由标包1-2中标人提供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标包1-2: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临高县、昌江县、陵水县、乐东县、保亭县、白沙县2026-2027年的35-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包含初步设计文件、初设概算、技术规范书、相关专题、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文件、施工图预算、技术规范书、相关专题、设计变更)评审工作的技术支持服务。评审工作包括评审准备工作、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提供评审纪要和评审意见、审查收口文件等,具体以组织评审单位派工单为准。根据回避原则:标包1-2中标人在该服务区域中标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由标包1-1中标人提供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标包2-1: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市、儋州市、文昌市、澄迈县、定安县、临高县、白沙县2026-2027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文件、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评审工作的技术支持服务。评审工作包括评审准备工作、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提供评审纪要和评审意见、审查收口文件等,具体以组织评审单位派工单为准。根据回避原则:标包2-1中标人在该服务区域中标的施工图设计项目由标包2-2中标人提供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标包2-2: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市、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东方市、昌江县、乐东县、屯昌县、琼中县、保亭县、五指山市2026-2027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文件、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评审工作的技术支持服务。评审工作包括评审准备工作、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提供评审纪要和评审意见、审查收口文件等,具体以组织评审单位派工单为准。根据回避原则:标包2-2中标人在该服务区域中标的施工图设计项目由标包2-1中标人提供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框架合同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执行:
①框架合同期届满,实际结算金额在标包预计采购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合同,启用新的框招结果。
②框架合同期届满,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80%的,则延长框架合同有效期1年。延长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80%则立即终止框架合同,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延长框架合同有效期满1年,实际结算金额仍未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80%,则自动终止框架合同,启用新的框招结果。
③框架合同期未满,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150%时,则提前终止框架合同,启用新的框招结果)。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2026-2027年35-220千伏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 1-1 | 2026-2027年35-220千伏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I标 | 1300 | / | 1 | 以具体派工单要求为准 | 否 | 5 | / |
1-2 | 2026-2027年35-220千伏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Ⅱ标 | 1100 | / | 以具体派工单要求为准 | 否 | / | ||||
2 | 2026-2027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 2-1 | 2026-2027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I标 | 420 | / | 1 | 以具体派工单要求为准 | 否 | 不收取 | / |
2-2 | 2026-2027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Ⅱ标 | 330 | / | 以具体派工单要求为准 | 否 | / |
注:
1.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
2.合同签订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海南能源发展研究院与中标人按预计采购金额×(1-中标下浮率)签订框架合同,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海南能源发展研究院根据实际需求与中标人签订派工单,中标人根据派工单内容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按单个项目开展结算。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2026-2027年35-220千伏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取费依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版),如有最新文件则执行最新文件。项目结算费用=项目设计评审费×0.8×(1-中标下浮率),其中项目设计评审费,以批复的项目初设概算、施工图预算中对应的该阶段评审费为基准。
2026-2027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取费依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版),如有最新文件则执行最新文件。项目结算费用=项目施工图设计评审费×0.8×(1-中标下浮率),其中项目施工图设计评审费,以批复的项目施工图预算中对应阶段的评审费为基准。
4.退出及替补机制:
(1)如果出现中标单位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且双方解除合同,则该项目的中标单位调整为替补的中标单位,中标下浮率执行执行替补单位的中标下浮率;
(2)标的1替补原则为:标包1-1中标单位退出由标包1-2中标提供评审技术支持服务,标包1-2中标单位退出由标包1-1中标单位提供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3)标的2替补原则为:标包2-1中标单位退出由标包2-2中标提供评审技术支持服务,标包2-2中标单位退出由标包2-1中标单位提供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4)如出现替补情况,但根据回避原则,无符合条件的替代单位时,中标单位负责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由海南能源发展研究院自主评审。
5.各标包所包含市县区域:
(1)2026-2027年35-220千伏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I标:海口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澄迈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
(2)2026-2027年35-220千伏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Ⅱ标: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临高县、昌江县、陵水县、乐东县、保亭县、白沙县。
(3)2026-2027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I标:海口市、儋州市、文昌市、澄迈县、定安县、临高县、白沙县。
(4)2026-2027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Ⅱ标:三亚市、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东方市、昌江县、乐东县、屯昌县、琼中县、保亭县、五指山市。
跨市县项目确认原则:输变电工程以变电站所在的市县为准,线路工程以路径长度长的市县为准,同等长度时以受电侧所在的市县为准。
6.框架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海南能源发展研究院。
7.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最终结算金额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工作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4 |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专业须为电力专业,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评估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 2026-2027年35-220千伏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2026-2027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
2 | 投标(报价)截止之日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有效证明材料。 注: (1)同类项目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的设计或设计评审项目。 (2)有效证明材料需同时包含合同封面、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服务内容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若承接的同类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合同、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任务书均可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26-2027年35-220千伏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
3 | 投标(报价)截止之日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有效证明材料。 注: (1)同类项目指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评审项目。 (2)有效证明材料需同时包含合同封面、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服务内容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若承接的同类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合同、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任务书均可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26-2027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服务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7月0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7月08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8日18时3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hncgfw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9.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 系 人:云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云惟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盖章位置】
2026年07月02日
- 编辑: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