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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国产化办公终端框架采购变更公告

2026-07-0600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国产化办公终端框架采购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6

(招标编号:CHDTDZ834/26-QT-001

原2026年7月3日23:55发布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国产化办公终端框架采购招标公告”声明无效,请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变更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国产化办公终端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华电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北京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37层。

2.2 项目规模:本次采购范围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经营和建设所使用的国产化办公终端,具体包括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以及桌面虚拟化软件。国产化办公终端框架招标按CPU技术路线划分4个标段,共25套配置,本次预估采购数量为30000台。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协议生效且框架产品在华电商城正式上架之日起1年或至下一期国产化办公终端框架协议生效且完成产品上架时止,有效期以二者中后到者为准,招标人视情况可提前终止执行。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预估数量

标段一:

海光技术路线国产化办公终端

  1. 台式机高配(CPU≥海光C86-4G 3450;内存32GB DDR51T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4GB);
  2. 台式机中配(CPU≥海光C86-4G 3450;内存16GB DDR51T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2GB);
  3. 台式机标配(CPU≥海光C86-4G 3450;内存16GB DDR5512G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2GB);
  4. 笔记本高配(CPU≥海光C86-4G 3450M;内存32GB DDR51T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4GB);
  5. 笔记本中配(CPU≥海光C86-4G 3450M;内存16GB DDR51T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4GB);
  6. 笔记本标配(CPU≥海光C86-4G 3450M;内存16GB DDR5512G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4GB
  7. 显示器高配(尺寸≥27寸;分辨率≥2560x1440;支持升降高度、前倾、后仰以及旋转);
  8. 显示器标配(尺寸≥23.8寸;分辨率≥1920x1080
  9. 铠大师桌面虚拟化软件(铠大师V3.3.0及以上版本)

8000

标段二:

兆芯技术路线国产化办公终端

  1. 台式机高配(CPU≥兆芯KX-7000;内存32GB DDR51T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4GB);
  2. 台式机中配(CPU≥兆芯KX-7000;内存16GB DDR51T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2GB);
  3. 台式机标配(CPU≥兆芯KX-7000;内存16GB DDR5512G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2GB);
  4. 笔记本高配(CPU≥兆芯KX-7000;内存32GB DDR51TB固态硬盘;集成显卡);
  5. 笔记本中配(CPU≥兆芯KX-7000;内存16GB DDR51TB固态硬盘;集成显卡);
  6. 笔记本标配(CPU≥兆芯KX-7000;内存16GB DDR5512GB固态硬盘;集成显卡)
  7. 显示器高配(尺寸≥27寸;分辨率≥2560x1440;支持升降高度、前倾、后仰以及旋转);
  8. 显示器标配(尺寸≥23.8寸;分辨率≥1920x1080
  9. 铠大师桌面虚拟化软件(铠大师V3.3.0及以上版本)

8000

标段三:

麒麟技术路线国产化办公终端

  1. 台式机高配(CPU≥麒麟9000C;内存16GB LPDDR51TB固态硬盘;集成显卡);
  2. 台式机标配(CPU≥麒麟9000C;内存16GB LPDDR5512GB固态硬盘;集成显卡);
  3. 笔记本高配(CPU≥麒麟9000C;内存16GB LPDDR51TB固态硬盘;集成显卡);
  4. 笔记本标配(CPU≥麒麟9000C;内存16GB LPDDR5512GB固态硬盘;集成显卡);
  5. 显示器高配(尺寸≥27寸;分辨率≥2560x1440;支持升降高度、前倾、后仰以及旋转);
  6. 显示器标配(尺寸≥23.8寸;分辨率≥1920x1080);
  7. 铠大师桌面虚拟化软件(铠大师V3.3.0及以上版本)

8000

标段四:

飞腾技术路线国产化办公终端

  1. 台式机高配(CPU≥飞腾腾锐D3000;内存32GB DDR5;1T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4GB);
  2. 台式机中配(CPU≥飞腾腾锐D3000;内存16GB DDR5;1T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2GB);
  3. 台式机标配(CPU≥飞腾腾锐D3000;内存16GB DDR5;512GB固态硬盘;独立显卡,显存≥2GB);
  4. 笔记本高配(CPU≥飞腾腾锐D3000M;内存32GB DDR5;1TB固态硬盘;集成显卡);
  5. 笔记本中配(CPU≥飞腾腾锐D3000M;内存16GB DDR5;1TB固态硬盘;集成显卡);
  6. 笔记本标配(CPU≥飞腾腾锐D3000M;内存16GB DDR5;512GB固态硬盘;集成显卡);
  7. 显示器高配(尺寸≥27寸;分辨率≥2560x1440;支持升降高度、前倾、后仰以及旋转);
  8. 显示器标配(尺寸≥23.8寸;分辨率≥1920x1080);
  9. 铠大师桌面虚拟化软件(铠大师V3.3.0及以上版本)

6000

注:1.四个标段所有笔记本及台式机均预装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或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V10 SP1,其中标段三麒麟技术路线笔记本(高配)预装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或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V10 SP1或HarmonyOS桌面操作系统V1.0;显示器及桌面虚拟化软件实行按需选配。

2.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实际采购容量,对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框架的实际采购量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采购规模,最终以华电集团各单位实际采购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范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海光技术路线国产化办公终端】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3项拟投产品或拟投产品同系列(CPU为同一技术路线)办公终端(单个合同不少于金额5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发票开票日期须为项目公告发布当日前15日及之前的日期。(合同金额页仅有单价无总金额的,需提供该合同执行期满足50万元的发票)。

9.投标人所投产品的CPU和预装操作系统需通过安全可靠测评认证,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可查(http://www.itsec.gov.cn/aqkkcp/),不得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并提供相关截图。

10.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品牌厂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品牌厂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投标人代理多个品牌在同一标段投标。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兆芯技术路线国产化办公终端】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3项拟投产品或拟投产品同系列(CPU为同一技术路线)办公终端(单个合同不少于金额5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发票开票日期须为项目公告发布当日前15日及之前的日期。(合同金额页仅有单价无总金额的,需提供该合同执行期满足50万元的发票)。

9.投标人所投产品的CPU和预装操作系统需通过安全可靠测评认证,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可查(http://www.itsec.gov.cn/aqkkcp/),不得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并提供相关截图。

10.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品牌厂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品牌厂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投标人代理多个品牌在同一标段投标。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麒麟技术路线国产化办公终端】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3项拟投产品或拟投产品同系列(CPU为同一技术路线)办公终端(单个合同不少于金额5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发票开票日期须为项目公告发布当日前15日及之前的日期。(合同金额页仅有单价无总金额的,需提供该合同执行期满足50万元的发票)。

9.投标人所投产品的CPU和预装操作系统需通过安全可靠测评认证,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可查(http://www.itsec.gov.cn/aqkkcp/),不得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并提供相关截图。

10.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品牌厂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品牌厂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投标人代理多个品牌在同一标段投标。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飞腾技术路线国产化办公终端】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3项拟投产品或拟投产品同系列(CPU为同一技术路线)办公终端(单个合同不少于金额5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发票开票日期须为项目公告发布当日前15日及之前的日期。(合同金额页仅有单价无总金额的,需提供该合同执行期满足50万元的发票)。

9.投标人所投产品的CPU和预装操作系统需通过安全可靠测评认证,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可查(http://www.itsec.gov.cn/aqkkcp/),不得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并提供相关截图。

10.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品牌厂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品牌厂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投标人代理多个品牌在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7-06 14:302026-07-13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07-27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6-07-27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部

010-83565885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与供应链管理部

010-83566763

 

十、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北京华电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37层

联 系 人:王凯

电 话:010-63611122

电子邮件:wang-kai@chd.com.cn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人:段佳奇

 话:010-83565882(电话无法接通时请发邮件。诸如技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涉及项目的具体问题需咨询招标人)

电子邮件:duanjiaqi@chd.com.cn

服务质量监督邮箱:zhaobiaoerbu@chd.com.cn

10.3 投标保证担保

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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